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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發(fā)展與流動兒童學前教育
一到寫論文的時候大家都心慌慌了,不用怕!小編為各位學前教育畢業(yè)的同學帶來城市發(fā)展與流動兒童學前教育,大家來看看在學前教育中的敘事教學哦!

摘 要:改革開放30余年來,進城務工人員為中國的經濟發(fā)展與城市建設作出的貢獻舉世公認。然而,他們隨遷子女的學前教育問題卻遲遲未進入公眾的視線范圍之內。平民教育實踐為這些流動兒童提供了最基本的學前教育服務。然而,政府有關部門的認識滯后和管理失當今平民教育處境尷尬。期待在《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0]41號)出臺的當下,政府能夠采取切實有效的舉措,以促進平民教育健康發(fā)展,滿足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需求。
關鍵詞:《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城市發(fā)展;流動兒童;平民教育;教育公平
改革開放30余年來,隨著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快,我國出現了大規(guī)模的人口流動現象,從農村流入城市打工的進城務工人員成為國家經濟發(fā)展的重要力量!吨袊鲃尤丝诎l(fā)展報告2010》顯示,2009年我國流入城市打工的進城務工人員已達2.11億人。北京市政協的一項調研顯示,截至2009年年底,北京市實際常住人口已達1972萬人,其中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為726萬人。占1/3強。在京接受義務教育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已由2000年的9萬余人,迅速增長到2009年的41.8萬人,占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40%。雖然迄今為止,尚無對在京流動學前兒童人數的準確統計,但是從人口家庭化遷徙的上升趨勢以及近3年北京市新生兒中非戶籍人口約占51%等情況推測,在京的流動學前兒童人數很可能已超過了戶籍學前兒童人數,也超過了學齡階段的流動兒童人數。作為不同于城市居民和農民的新興社會群體,進城務工人員對經濟發(fā)展和城市建設的貢獻有目共睹。但長期以來,這個龐大的人群有著怎樣的托幼服務需求,他們子女的學前教育狀況如何。卻一直未進入公眾的視線。筆者認為,在城市發(fā)展的大背景下,必須正視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這一重大的社會現實問題,應盡快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解決,以推動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期待借《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0]41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正式發(fā)布的春風,在政府空前重視的大背景下,有效解決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問題。
一、現有體制的邊緣地帶成為平民教育實踐探索的空間
經濟體制轉型的社會背景,以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托的現實需求,催生了平民教育。而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問題一直未引起政府有關部門應有的關注。在現有體制的邊緣地帶,平民教育的實踐探索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大量出現民間興辦的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為服務對象的各種非正規(guī)托幼機構,提供靈活便利、低成本、低收費的托幼服務;二是面對流動兒童學前教育現實需求出現的第三種力量,即由民間興辦的公益性學前教育組織。
1 “山寨園”占據了學前教育機構的半壁江山
目前,滿足低收入人群托幼需求的所謂“山寨園”已占據了學前教育機構的半壁江山。以北京市為例。2009年,低收費、沒有正式注冊的“山寨”幼兒園已達1298所。超過了全市注冊的1266所正規(guī)幼兒園。筆者近兩年所作的相關調研顯示,北京市的進城務工人員多聚居在城鄉(xiāng)交界處。這類地區(qū)多為城中村,缺少公共服務設施,也缺少公辦的正規(guī)幼兒園。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入托需求又是客觀存在的,于是,各種形式的非正規(guī)幼兒園紛紛出現,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提供了就近入園的便利。在這些非正規(guī)幼兒園入托的幼兒中,約95%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非正規(guī)幼兒園已成為一支不容忽視的托幼服務力量。
“山寨園”多依據所處社區(qū)的需求和現實條件興辦,整體收費水平通常為每月200~400元(包括伙食費),基本符合進城務工人員的經濟承受能力。這些非正規(guī)幼兒園大多是低成本辦園,條件一般比較簡陋,師資力量也顯薄弱。盡可能滿足家長的托幼服務需求是“山寨園”最突出的特點。例如,針對進城務工人員一般工作時間較長的特點,這些非正規(guī)幼兒園的開園時間通常是周一到周六,有的周日也開園,早上6點半孩子就可以入園,晚上離園時間比較晚,延時服務通常也不另外收費。這些均有別于作息制度嚴格的正規(guī)幼兒園。
從辦園主體上看,“山寨園”大多是民間自發(fā)興辦的,主辦者也大多為進城務工人員;從舉辦形式來看,既有小規(guī)模的混齡式家庭托兒所,也有大致按照年齡分班的在園幼兒規(guī)模較大的幼兒園,還有個別連鎖經營的園所;從地域分布和生源來看,大多分布在城市周邊或城鄉(xiāng)交界處,主要招收住在附近的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因而也被稱為“打工子弟幼兒園”“農民工幼兒園”!吧秸瘓@”的提法說明這些非正規(guī)幼兒園處在邊緣地帶,它們被排除在現有教育體制之外。由于未能得到官方認可,媒體往往稱之為“非法幼兒園”或“黑園”。
2 由民間興辦的公益性學前教育組織成為第三種力量
面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學前教育需求,由民間興辦的公益性學前教育組織已大量出現,被稱為“農民工子女教育的第三種力量”。之所以稱之為“第三種力量”,是因為它們處在公辦教育機構和營利性質的民辦教育機構之外,屬于公益性學校。在呼喚公民社會的今天,通過由民間興辦公益組織的方式來為弱勢群體提供學前教育服務已成為可能。盡管目前相關政策和發(fā)展環(huán)境并不寬松,但在政府和市場之外的第三種力量在維護社會公平方面所發(fā)揮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以筆者參與創(chuàng)辦的四環(huán)游戲小組為例。在北京一個農貿市場中偶然誕生的四環(huán)游戲小組既是學前兒童游戲的天地及家長育兒互助的場所,也是志愿者學以致用、進行教育研究的基地。四環(huán)游戲小組自成立起一直秉持陶行知、張雪門等教育家倡導的平民教育理念,立足現實,積極探索!笆聦嵶C明,四環(huán)游戲小組的教育質量非常出色,不遜于正規(guī)幼兒園!彼沫h(huán)游戲小組作為一個公益性托幼組織,通過長達6年的實踐,探索出一條面向流動兒童的具有文化適宜性的學前教育道路。目前,這種非正規(guī)的、公益性的學前教育模式已經在北京市流動人口聚居的石景山劉娘府社區(qū)等地推廣。這樣的公益性學前教育組織有助于讓更多的流動學前兒童受益。
無論是“山寨園”的大量開辦還是公益性學前教育組織的紛紛出現,這些機構和組織提供的基本學前教育服務無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托幼需求,讓流動兒童有幼兒園可上,保障了他們最基本的享受學前教育的權利。筆者認為,平民教育不失為解決流動兒童學前教育問題的一種現實而有效的選擇。
二、認識滯后和管理失當今平民教育處境尷尬
應需而生的“山寨園”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托幼服務問題。然而,由于政府有關部門的認識滯后和管理失當,平民教育長
期以來處于尷尬境地。由于處于現有體制的邊緣地帶,這類平民教育機構不僅未被官方認可,而且遭受歧視、限制。例如,四環(huán)游戲小組這類民間興辦的公益性學前教育組織長期面臨注冊難等發(fā)展困境。筆者認為,長期的城鄉(xiāng)二元經濟體制等導致了政府有關部門對從農村流入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員的生存狀況不太了解,很難理解進城務工人員對平民教育的需求。事實上,在頻頻有媒體報道“山寨園”遭“嚴打”的當下,進城務工人員對“山寨園”的需求依然旺盛,與官方立場形成巨大反差。筆者認為,這一矛盾的癥結在于,官方強調的是園所達標,而支持者關注的是現實條件下孩子有園可上。前者更多強調的是不出事;后者則立足于弱勢人群本身,重在解決問題!耙坏┪覀冏铌P心學校,則孩子便不受重視了。”其實,行為主體,即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和選擇才更值得關注。四環(huán)游戲小組等這類為官方所忽視或歧視的民間自救組織至少在一定范圍內為流動兒童提供了基本的學前教育服務。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不再是包辦一切的全能政府,民間力量的興起預示著社會發(fā)展的新趨勢。筆者認為,該是為“山寨園”正名,因勢利導發(fā)揮平民教育作用的時候了。在興辦學前教育的問題上,迫切需要調整政府與市場及民間(即社會)的關系。否則,政府若堅持固有成見并采取消極辦法。對“山寨園”“取而不締”“禁而不止”的局面不僅尷尬,而且有可能加劇社會矛盾。
三、實現教育公平期待體制機制的創(chuàng)新
改革開放30多年來,進城務工人員為經濟發(fā)展和城市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城市能否讓這些勞動者的子女也享有基本的學前教育服務?事實上,平民教育實踐對當下中國的教育改革頗有啟示意義。
1 突破觀念限制和制度障礙
長期以來,受政治體制和意識形態(tài)的影響,公眾普遍認為只有公有的、政府辦的幼兒園才是好的,民辦的、私營的則是趨利的、不好的,自然傾向于同意政府部門對民辦的、非正規(guī)的“山寨園”進行“嚴打”!敖逃允菍W前教育本質屬性”的提法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政府對教育性的過于強調而忽略了學前教育基本的托幼服務功能,也導致了政府以正規(guī)幼兒園為標準強調統一管理,而對體制外的各類“山寨園”一味打壓。筆者認為,學前教育社會化是適應經濟體制轉型需要的,平民教育是符合“小政府、大社會”的改革方向的。要深入進行體制改革和制度創(chuàng)新,突破觀念限制和制度障礙,走出對學前教育功能的認識誤區(qū)。
2 改革財政分配制度
“山寨園”的辦園條件的確簡陋,大多存在著場地狹窄、硬件不足等問題,個別幼兒園甚至還存在安全隱患。家長繳費這一單一的經費來源使得“山寨園”不得不低成本運營。然而,必須承認,“山寨園”的存在讓處于城市邊緣和社會底層的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獲得了基本的學前教育服務;蛘呖梢哉f,這些非正規(guī)幼兒園承擔了普及學前教育的社會責任,而政府則是最終的受益者。筆者認為,我國的城市建設和社會發(fā)展一直是以犧牲農村、農民為代價的,30余年的改革開放又是農民付出最多而享有改革成果較少,F在,該是回報他們的時候了?s小社會日益增大的兩極分化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在財政資源分配方面應向以弱勢人群為對象的平民教育傾斜。例如,可通過對流動兒童發(fā)放教育券等方式補償欠賬,促進教育公平。
3 積極扶持并適當規(guī)范平民教育
學前教育的發(fā)展必須考慮其所發(fā)生的背景、條件,不存在適合于任何情境的普遍適用的模式。無視差異的教育并不是教育公平的真正內涵。可見,構建需求導向的多元化學前教育供給體系勢在必行。
政府應當在認識與肯定“山寨園”價值的前提下,調整管理策略,變管治為服務和扶持。如通過經費支持、師資培訓等方面加以扶持。進而適當規(guī)范,包括實事求是地設置準入門檻以及執(zhí)行差異化或有彈性的評價標準等,形成鼓勵平民辦學的寬松政策與制度環(huán)境,以幫助非正規(guī)學前教育機構健康發(fā)展,最終使流動學前兒童能夠真正獲益。
2010年7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正式頒布。2010年11月,溫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了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五條措施。隨后,《若干意見》出臺。2010年12月,國務院專門召開了全國學前教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明確了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發(fā)展學前教育的方針。政府的空前重視讓幼教工作者無不歡欣鼓舞。然而,細細研讀這些政策文本,筆者持謹慎的樂觀態(tài)度。明確政府主導學前教育發(fā)展的責任,加大財政投入等舉措的力度不可謂不大,但試圖一攬子迅速解決長期積累的問題并不現實。而對于目前需要著力解決的處于弱勢地位的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問題,這些政策文本中只有一句話,“城鎮(zhèn)幼兒園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措施如何則語焉不詳。體制機制的改革似乎僅僅關注加大財政投入,而且依然延續(xù)著以往以城市為中心和政府包辦的思路,依然著眼于對非正規(guī)學前教育機構的限制、管治而非扶持、服務。這不免令人生出些許隱憂,擔心有可能出現地方政府爭相上馬政績工程而不顧現實條件,導致資源浪費和教育不公平加大的問題。
楊東平提出,在利益多元化和需求多樣化的市場環(huán)境中,社會服務問題主要應當通過政府、市場與消費者三方合作的模式解決。這其中,最需要學習和改革的是政府――應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理念,在強化公共服務職能的同時,改善公共產品的提供方式。確定政府和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的新型治理方式。解決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解決的關鍵是要轉變觀念,特別是教育價值觀,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fā),在體制機制上進行真正的變革和創(chuàng)新。否則,問題必然無解,也無益于學前教育的發(fā)展壯大。
面對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問題,民間力量在積極行動。平民教育的實踐正在“喚起一種新的力量”,不僅可以為政府部門分優(yōu)和為社會分擔責任,更可以為解決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問題提供多種選擇。期待政府部門能夠走出自我設置的觀念誤區(qū),把平民教育看作是促進學前教育發(fā)展的積極因素,為平民教育的健康發(fā)展創(chuàng)造條件。期待在《若干意見》出臺的當下,政府能夠采取切實有效的舉措,以促進平民教育健康發(fā)展,滿足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需求。
“城市讓生活更美好!边M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是城市的新市民,但現實是這些底層人群常常被遺忘。能否讓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有尊嚴而幸福地生活,是擺在整個社會面前的重大而現實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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