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贈與合同協(xié)議書
贈與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質:①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②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tǒng),規(guī)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③無償行為。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并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幾篇車輛贈與合同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車輛贈與合同范本【1】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贈人):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車輛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訂本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的#牌汽車一輛(車牌號:)無償贈送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車輛具有所有權,其所有權證明為:#牌汽車購車發(fā)票,車輛行駛證號。
第三條 在本協(xié)議生效后,甲方應在當日內將車輛向乙方移交。
自移交之日起由該車發(fā)生的相關一切責任,事故、賠款和交通罰款均與甲方無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由于此車輛為北京車牌乙方同意不過戶并愿意承擔自此之后關于此車的相關一切稅費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若與移交上述車輛有關的費用包括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并無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曉并愿意對因此之后造成的任何損失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本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八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自雙方簽字之日其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贈與合同范本【2】
甲方(贈與人):渠繼峰,男,現住山西省長治市,身份證號為142431192012150315;
乙方(受贈人):張忻,男,現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qū)號,身份證號為14010272022734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甲方贈送乙方別克商務轎車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別克商務轎車壹輛贈送給乙方;車輛的車牌號為晉dq4444,車輛顏色為灰色,發(fā)動機號為71080193,車架號為lsgdc82d57e008863。
二、自甲乙雙方簽字時起進行車輛交割手續(xù),合同生效以前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合同生效以后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
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中贈予的別克商務轎車自雙方簽字時在太原迎澤區(qū)交割,并在20XX年5月1日辦理完過戶手續(xù)。
三、合同生效后,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并于20XX 年5月1日前辦理完畢,過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
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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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的司法解釋
一、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出贈財產方為贈與人,接受贈與方為受贈人。
贈與合同雖然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但贈與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為贈與是無償的,而且贈與人贈與財產或是出于某種報答,或是為了給與資助,所以贈與一方面可以使受贈人得到經濟上的資助,另一方面也有滿足當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贈與合同屬于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2.贈與合同僅贈與人有義務將其出贈財產給與受贈人,而受贈人并不負擔相對應的任何義務;即使在附條件的贈與合同中,受贈人履行所附條件的行為也不是贈與人履行贈與義務的對價,所以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
3.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
贈與合同受贈人取得贈與標的物不需要給付任何代價。
正因為贈與合同是無償的,受贈人是純受利益的,所以即使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單獨接受贈與,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主張贈與無效。
二、贈與人撤銷權的規(guī)定
贈與合同中的贈與人的撤銷權可分為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
法律規(guī)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具有任意撤銷權。
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銷贈與。
但對贈與人的撤銷權如果不加以限制,就會使贈與合同無任何約束力,因此法律對此進行了限制:
1.撤銷須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如果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給受贈與人,贈與人就不能行使這種任意撤銷權。
2.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管贈與財產交付與否,贈與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
這主要是考慮到,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單位和個人出于種種目的,對于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表示愿意向災區(qū)和貧困地區(qū)無償捐贈財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兌現,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對于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因為當事人之間有很深的道義上的情感,如果贈與人任意撤銷贈與,則與其原贈與的目的相悖,所以,贈與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銷權。
同時法律還規(guī)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
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是指當法律規(guī)定的事由出現時,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合同。
只要具備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采用哪種形式訂立,也不論贈與物是否已經交付登記,有撤銷權的人(包括贈與人、贈與人的繼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銷權。
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構成撤銷事由,應具備三個要件:一是受贈人有故意的侵害行為。
二是受贈人的侵害行為造成嚴重的結果。
三是受侵害人應為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的構成此項撤銷事由,應當具備三個要件: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
二是受贈人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yǎng)義務。
三是受贈人有扶養(yǎng)能力。
3.在附義務贈與中,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也構成撤銷事由。
當受贈人出現上述情況時,贈與人就可以行使撤銷權。
撤銷權的行使,應當以撤銷權人將其撤銷贈與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贈人的方式實現。
為維護法律關系的穩(wěn)定,贈與人應當及時行使撤銷權,贈與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內不行使的,撤銷權即消滅。
法律規(guī)定,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1.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
2.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同樣,為了維護社會穩(wěn)定,贈與人或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應當及時行使撤銷權。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三、贈與財產的登記
贈與財產要不要辦理登記手續(xù),應視該贈與財產是否屬于法律規(guī)定需要進行登記其所有權才發(fā)生轉移的情形。
法律規(guī)定贈與物屬于需要進行登記其所有權才發(fā)生轉移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xù)。
這主要是指贈與不動產的情形。
如房屋、車輛等作為贈與物就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二十八條規(guī)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
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xù)的,應當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手續(xù),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合同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xù)。
”
當贈與人將需要進行產權登記的贈與物贈與受贈人時,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沒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的,不得以贈與物已經贈與對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辯權。
四、受贈人請求交付贈與財產的權利和贈與人責任的規(guī)定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贈與合同一旦生效,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因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合同,贈與人一方負有義務和責任,而受贈人一方僅享有接受贈與的權利而不負擔義務。
受贈人的權利主要是:
1.接受贈與和請求交付的權利,受贈人可按照贈與合同的約定接受贈與,接受贈與人把贈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自己。
當贈與合同生效后,贈與人不交付贈與標的物時,受贈人可請求贈與人按照合同規(guī)定交付贈與標的物。
贈與人拒絕時,受贈人可請求法律救濟。
2.損害索賠權
當贈與合同生效后,贈與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受贈人有權就此向贈與人進行索賠。
贈與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是:
1.給付贈與標的物的義務。
就是按照贈與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受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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