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氣合同集錦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供用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用氣合同1
用氣人(甲方):
供氣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上海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用氣手續(xù)
1.燃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燃氣供用氣登記手續(xù)。
2.乙方為甲方辦理用氣手續(xù)時,應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并將收費項目、標準及依據(jù)告知甲方;
乙方在審核燃氣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后,雙方約期由乙方上門進行現(xiàn)場用氣設備檢測、驗收。乙方應當自現(xiàn)場用氣設備驗收合格后予以供氣。
3.在用氣設備通過乙方驗收合格前,甲方不得使用燃氣。
第二條 用氣基本情況
1.用氣地點: 。
2.燃氣種類:□天然氣 □人工煤氣
第三條 供氣質量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燃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第四條 燃氣價格、計量及結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燃氣基準價格為: 元(RMB)/標準立方米,實際價格按照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執(zhí)行。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供氣氣源種類發(fā)生變化時,則按照新氣源價格執(zhí)行。
2.空置容量費:甲方的月用氣金額少于 元的,乙方將向甲方收取空置容量費,凡按空置容量費收取的金額,以后不在其燃氣實用抄見數(shù)中增減。在合同執(zhí)行期內,若遇空置容量費的收費標準調整,將按最新的標準執(zhí)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價格管理部門調整燃氣價格,則按照批準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乙方用抄表方式計量燃氣費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氣計量表的讀數(shù)為依據(jù)結算每個計費周期的燃氣費。乙方應當在抄表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派送付費賬單。甲方應當按照賬單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額繳費。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氣計量表,應當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預購氣規(guī)定購買燃氣。當IC卡燃氣計量表的基表與IC卡控制器出現(xiàn)數(shù)據(jù)不同步時(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計量為準。
5.體積修正:基表讀數(shù)只是工況讀數(shù),與用戶結算用氣量需要折算成標準立方米。具體如下:
(1)若買方的用氣計量裝置已安裝了體積修正儀,修正儀將按標準狀態(tài)進行體積修正。
。2)若買方的用氣計量裝置未安裝體積修正儀,則需按計量相關規(guī)定進行體積修正。
。3)按現(xiàn)行國家天然氣標準(GB17820-20xx),天然氣氣體體積的標準參比條件是101.325kPa,20℃。
第五條 燃氣計量與計量器具
1.為保證甲方正常用氣以及燃氣計量器具計量準確,乙方應當根據(jù)甲方實際用氣設備的流量配置相應流量的`燃氣計量器具,具體如下:
。1)因甲方用氣設備流量小于在線燃氣計量器具的額定流量時,乙方可以為甲方調換適合其用氣設備流量的燃氣計量器具,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用氣設備流量大于在線燃氣計量器具的額定流量時,甲方應當向乙方申請調換適合用氣設備流量的燃氣計量器具,若甲方拒絕調換燃氣計量器具且可能影響供氣安全的,乙方可以不予供氣。
2.為保證計量器具的計量精度,乙方應當按國家計量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使用中的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到期檢定、調換,甲方應當給予配合。
3.雙方對燃氣計量器具的計量準確性有異議時,可向具有法定檢定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燃氣計量器具經(jīng)檢定不符合標準的,檢定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時負責維修或更換燃氣計量器具;經(jīng)檢定符合標準的,檢定費用由提出檢定要求方承擔。在申請檢定期間,甲方仍應當按期足額繳納燃氣費,雙方再根據(jù)檢定結果退還或補繳錯誤計收部分的燃氣費。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氣計量器具損壞或計量不準確的,甲方應當立即告知乙方更換并承擔更換費用,由此計量誤差給乙方造成的燃氣費損失,甲方應當補足。
5.燃氣計量器具(包括與計量有關的設施、設備)的維護、更新和管理權屬乙方。甲方應當予以相應配合。
6.甲方應當配合乙方每個抄表周期抄見燃氣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見表與抄表,乙方將按估算值收費,并按實際使用量多退少補。
7.燃氣計量器具發(fā)生故障的,雙方均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并由乙方負責予以修復。燃氣計量器具發(fā)生故障無法正常計量,乙方無法現(xiàn)場修復的,乙方經(jīng)審核后確認后,并在現(xiàn)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采取臨時應急供氣措施,甲方不得擅自采取臨時用氣手段。乙方采取臨時供氣措施確保甲方正常使用燃氣后,乙方對甲方在臨時應急供氣期間的燃氣使用量進行補收。
第六條 用氣責任和用氣安全
1.甲乙雙方承諾供用氣行為遵守國家、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方遵守各項關于安全使用燃氣的規(guī)定及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因甲方對燃氣壓力提出特定需求而在燃氣計量表前所配置的專用調壓器及附屬設施,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償?shù)木S護和更新服務。
3.甲方不經(jīng)過計量表使用燃氣、改變甚至損壞乙方的燃氣設施,由此導致燃氣安全事故及乙方經(jīng)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安排專職人員上門實施安全檢查。乙方人員應當主動出示有關證件,甲方應當配合。
5.安全檢查后,乙方應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簽字確認。
6.甲方需在室內公共場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內使用燃氣的,必須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未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的,乙方可不予供氣。
甲方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定期對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強制檢定,并將檢測結果及時轉告乙方備案。乙方對此檢測結果不負核實義務。乙方僅視檢測結果(合格或不合格)決定是否予以供氣。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安排人員接受技術指導,熟練掌握燃氣設施、用氣設備的使用說明,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操作使用設備。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規(guī)定使用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接到乙方發(fā)出的燃氣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后,應當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室內公用燃氣閥門;不得擅自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需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實施作業(yè)。自行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的,應當對由此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4.甲方有變更燃氣用途、改裝、拆除、過戶或變更用氣量、變更用氣設備、暫停用氣、終止用氣等需求時,應當向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5.甲方發(fā)現(xiàn)燃氣設施、用氣設備有泄漏等異常情況時,應當立即報修。
6.甲方應對乙方根據(jù)政府要求采取的控制供氣措施予以配合。
7.乙方應當建立用戶檔案,向甲方發(fā)放安全用氣的指導材料,指導甲方安全用氣;監(jiān)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用氣,發(fā)現(xiàn)甲方有危害燃氣設施安全、違反規(guī)定使用燃氣等行為的,有權勸阻、制止,將甲方行為記入用戶檔案,并向燃氣行政執(zhí)法部門舉報。
8.對于甲方擅自改變用氣性質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改正;拒不改正的超過 日的,乙方可以采取暫停供氣措施,并有權向甲方追繳相關費用。
9.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書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權采取暫停供氣措施。
10.乙方不得擅自暫停供氣或降低供氣壓力。乙方如因施工、檢修等原因需要臨時調整供氣量或者暫停供氣的,應當將作業(yè)時間和影響區(qū)域提前48小時予以公告或者書面通知甲方,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恢復正常供氣;因突發(fā)事件影響供氣的,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通知甲方。
11.乙方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接受報修,并按照承諾時限進行現(xiàn)場處置。
12.甲方有公用燃氣閥門的,乙方應當設立永久性警示標志。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按期繳納燃氣費,逾期不繳納的,乙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額 ‰的違約金。經(jīng)乙方催交后,甲方逾期 日仍不繳納燃氣費的,乙方有權暫停供氣。甲方支付燃氣費、違約金、管道復接費后,乙方應及時恢復供氣。
2.因乙方原因發(fā)生停氣、燃氣質量等事故,給甲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如下行為被視作嚴重違約行為:甲方破壞燃氣設施、甲方超期欠費、甲方擅自改變用氣性質;破壞燃氣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盜用燃氣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以下第 方式處理: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至甲方申請終止用氣時,本合同自行終止。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需改變用氣性質時,雙方應另行簽訂供用氣合同,本合同自行終止。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辦理,雙方也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用氣人(簽章): 供氣人(簽章):
組織代碼證書號: 營業(yè)執(zhí)照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 系 人: 經(jīng) 辦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用氣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氣方和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jīng)供氣方和用氣方雙方協(xié)商,簽訂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氣地址、種類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氣種類為:天然氣
三、預計用氣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條 供氣方式、質量和壓力
一、供氣方式:通過管道輸送,全天_______小時連續(xù)供氣。
二、燃氣質量:天然氣執(zhí)行標準______________.
三、供氣方保證調壓箱或者流量計的出口壓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條 用氣的價格、計量及結算方式
一、用氣的價格
供氣方根據(jù)用氣方的用氣性質和用量,按照政府物價部門公布的燃氣定價規(guī)則執(zhí)行。
1.生活用氣客戶_______元/m3;
其中鍋爐用氣實行季節(jié)性價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氣價格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氣價格為_______元/m3.
2.機關團體及行政事業(yè)單位用氣客戶_______元/m3;
其中鍋爐用氣實行季節(jié)性價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氣價格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氣價格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務用氣客戶_______元/m3;
其中鍋爐用氣實行季節(jié)性價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氣價格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氣價格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內燃氣價格調整,按政府物價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供、用燃氣的計量、氣費結算與氣費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氣的計量采用型號為_______燃氣流量計。
2.燃氣的計量:雙方以上述流量計的實際讀數(shù)進行結算,單位為標準立方米!皹藴柿⒎矫住敝笢囟葹槎當z氏度(20℃)絕對壓力為101.325千帕條件時干態(tài)燃氣所占的各邊長為1米的立方體積燃氣量。
3.采用按月抄表結算的辦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內用氣人付清氣費。若用氣方需取得增值稅發(fā)票,可在氣費付清后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到供氣方指定的部門領取。用氣方如對抄表的讀數(shù)有異議,應在抄表后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4.流量計如出現(xiàn)故障或檢修停止計量,停止計量期間的用氣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確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發(fā)現(xiàn)停表日止的日歷天數(shù)的平均日用氣量確定。
。2)最近一個結算周期的平均日用氣量確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氣費的支付:用氣方在每月用氣前,按月預計氣費的______%計_______元支付氣費,月末根據(jù)實際用氣量結清全月氣費。月預計氣費可根據(jù)用氣方上一年度平均月用氣量或本年月平均計劃用氣量進行調整。
6.氣費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氣方指定的地點部門交納支票或現(xiàn)金。
第四條 對日用氣量超過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戶的用氣約定
用氣方充分理解天然氣調峰運行的保供需求,用氣人的用氣設施應具備可以使用其他備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氣方采用其它備用能源以緩解天然氣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現(xiàn)的高峰供氣時期,供氣方經(jīng)市政公用部門批準可以停止供氣,用氣方應使用其他備用能源過渡或補充。
第五條 供、用氣設施管理權分界與維護、更新
供、用燃氣設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計_______為分界點,燃氣計量表和表前燃氣設施由供氣方負責管理、維護、更新,燃氣計量表后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由用氣方負責維護、更新和安全檢查。
第六條 供氣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有關規(guī)定有權對用氣方的燃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進行檢查、監(jiān)督。
二、有權制止用氣方變更用氣性質和超使用范圍用氣。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壓力、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氣方供氣。
三、用氣方逾期不交納氣費,依照相關規(guī)定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收取氣費滯納金。
四、用氣方燃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或擅自變更用氣性質和超使用范圍用氣的、或拒不交納氣費、氣費滯納金,供氣方經(jīng)市政公用部門批準,可以停止供氣并不免除用氣方繼續(xù)履行付款的義務。
五、供氣方因燃氣工程施工、設施檢修,確需降壓或暫停供氣的,應提前_______小時予以公告,告知用氣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氣設施搶修等緊急情況,確需降壓或者停氣的,應及時告知用氣方。
六、供氣方若轉換氣源時應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關規(guī)定將具體的轉換事項事先告知用氣方。
七、供氣方設置_______小時的客戶咨詢、報修服務電話:_______,具體服務內容見營業(yè)廳服務承諾。
第七條 用氣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jiān)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壓力和質量向用氣方供氣。
二、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照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三、有義務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保證自身燃氣器具符合相關規(guī)定、用氣設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氣性質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按照合同約定的氣費支付方式支付氣費。
五、用氣方不得私自變動、更改、損害供氣方的燃氣設施,不得擅自變更用氣性質和使用范圍和私自向第三方轉供燃氣。
六、有義務配合供氣方進行安全檢查、抄表等業(yè)務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氣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供氣方的責任性事故,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依法進行賠償。
2.供氣方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方,給用氣方造成損失的,供氣方應當依法進行賠償。
3.由于政府行為而造成燃氣停止供應、氣壓降低及氣質低于合同標準,使用氣方受到損失的,供氣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方的違約責任
1.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氣性質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給供氣方造成損失的,用氣方應當依法進行賠償。
2.用氣方未按合同約定交納氣費,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氣方加付所欠氣費______%的滯納金。
3.用氣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給供氣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用氣方應當依法進行賠償。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及爭議解決的方式
雙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條款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爭議條款提請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供氣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用氣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氣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雙方在合作期間的安全責任,根據(jù)《民法典》及《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1.甲方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石油氣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需經(jīng)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鋼瓶同樣需經(jīng)檢驗合格,甲方方可供氣。
3.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做好有關瓶裝液化氣安全使用常識的.指導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員接受指導和在相關文件簽字并進行整改的義務。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氣的設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儲等應符合有關部門的要求,操作者應持證上崗,遵章守紀、規(guī)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氣時如發(fā)現(xiàn)漏氣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場協(xié)助維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氣和鋼瓶存在問題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損失的,有甲方負責。如因乙方人員操作不當?shù)绕渌蚨l(fā)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7.雙方如有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8.本協(xié)議與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同步,銷售合同到期,本協(xié)議自行終止。
9.其他事項:甲方已將安全用氣告知書、液化氣安全使用指導、燃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應急處置等指導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氣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計劃用氣和安全用氣,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然氣商品量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及其他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計劃,經(jīng)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執(zhí)行。
一、供氣地點
供氣壓力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時間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計量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氣類型與配套費
1.供氣人供給用氣人______________類型的燃氣。
2.用氣人應向供氣人交納供氣配套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三、施工
供氣管道、設施的施工由供氣人承擔,供氣人必須雇傭有燃氣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承擔燃氣工程的建設、安裝,保證施工質量。用氣人自行購置、安裝的燃氣設施必須經(jīng)過供氣人的.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施工費用由供氣人承擔。
四、增裝與變更用氣
用氣人需增裝用氣設施,擴大用氣量,必須向供氣人提出申請,由供氣人審查以后,根據(jù)國家計劃及安全用氣的原則,結合供氣能力,決定是否同意申請。如同意,用氣人須交納相應的配套費,供氣人才予施工、供氣。
用氣人如需變更用氣的時間、壓力、氣量、燃氣類型,須事先通知供氣人。用氣人如需變更用氣地點,按新裝用氣辦理手續(xù)。
五、維修與服務
供氣人應建立維修維護制度,及時排除、處理燃氣設施故障和事故,保證正常供氣。
供氣人應當公告維修電話,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接到維修電話,必須立即行動。
六、安全供用氣
1.供氣人應當建立安全檢查、事故搶修等制度,向社會公布搶修電話,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備防護用品、車輛器材、通訊設備等。
供氣人應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發(fā)現(xiàn)或接到燃氣設施事故報告時,應立即組織搶修搶險。
供氣人應制定有關安全使用規(guī)則,宣傳安全使用常識,對用氣人進行安全用氣的指導。
2.用氣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器具和燃氣設施等。
用氣人使用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經(jīng)供氣人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用氣人發(fā)現(xiàn)燃氣泄漏等燃氣事故,必須立即向供氣人報告。用氣人必須遵守供氣人制訂的安全用氣規(guī)則。
七、收費
用氣人應按每立方米燃氣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向供氣人交納氣費。
交費日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費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收行地址)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供氣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供氣壓力、時間、供氣量供氣,除應糾正錯誤,按合同規(guī)定供氣外,還應賠償給用氣人造成的損失。
由于供氣人的過錯,造成用氣人燃氣事故的,應賠償給用氣人造成的損失。
2.用氣人不按時交納氣費,供氣人有權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逾期之日起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人收取應交燃氣費的0.3%-1%的滯納金,情節(jié)嚴重的,供氣人有權中止供氣。
用氣人違反合同規(guī)定,不安全使用燃氣,供氣人可給予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可中止供氣。用氣人擅自向他人轉供氣的,供氣人有權制止,并可處用氣人擅自供氣量氣費_______倍罰款。
用氣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氣時間、用氣量用氣,造成供氣人設施損壞及其他事故的,應賠償損失。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氣人和用氣人各執(zhí)一份,燃氣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供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用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氣合同5
用氣人(甲方:填寫房屋產權人或公有產權房屋使用人):_________
供氣人(乙方:填寫供氣企業(y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國家和本市燃氣法規(guī)等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用氣地點、室內燃氣燃燒器具、燃氣計量表等情況
1.用氣地點:(填寫到甲方樓門牌房間號)
2.房屋用途:□自住□出租
3.燃氣燃燒器具、燃氣計量表清單
4.室內燃氣管線現(xiàn)狀:(按實際情況,在相應的□內劃√)
□未作改動□乙方或乙方委托改動
□甲方改動,乙方認為沒有隱患□甲方改動,乙方認為存在安全隱患
5.甲方安裝技防裝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甲方擬連續(xù)兩年以上不使用燃氣的,應提前3日告知乙方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第二條氣源種類
□天然氣;□壓縮天然氣(CNG);□液化天然氣(LNG);□其他
乙方保證提供的氣體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第三條用氣價格及結算方式
1.價格:執(zhí)行政府價格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燃氣價格。
2.結算方式:
□IC卡:甲方應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預購氣規(guī)定購買燃氣。當IC卡燃氣計量表的基表與IC卡控制器出現(xiàn)數(shù)據(jù)不同步時(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計量為準。
□抄表:乙方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氣計量表的讀數(shù)為依據(jù)結算每個計費周期的燃氣費。甲方接到乙方賬單后,應按照賬單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額繳費。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燃氣計量裝置維護、更新、檢定責任
1.甲方使用的燃氣計量表無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無償更換,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氣計量表損壞的,甲方應承擔表具維修或更換、安裝費用。
2.雙方對燃氣計量表的計量準確性有異議時,均可向具有法定檢定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燃氣計量表經(jīng)檢定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擔檢定費用并負責維修或更換燃氣計量表;經(jīng)檢定合格的,由申請方承擔檢定費用。在申請檢定期間,甲方仍應按期足額繳納燃氣費,雙方再根據(jù)檢定結果退還或補繳錯誤計收部分的燃氣費。
第五條燃氣設施安全巡檢、維護、維修及更換責任
1.燃氣計量表及表前管道、閥門、附屬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維修、更換并承擔相應費用。
2.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閥門、附屬設施及燃氣燃燒器具,乙方應提供免費的周期性安全巡檢,巡檢周期為_____個月(不得超過24個月)。需進行維修和更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簽訂時,最近一次安全巡檢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應提前____日在甲方住宅單元門口或電梯口等明顯位置公示巡檢時間并告知甲方留守。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公示時間進行安全巡檢的,甲方應主動與乙方預約巡檢時間;乙方未能按照公示時間進行安全巡檢的,應再次主動與甲方預約巡檢時間。
4.甲方在承擔費用的前提下,有權要求乙方增加入戶安全檢查頻次。
5.乙方安全巡檢人員上門服務時應主動亮明身份證明、證件。
6.安全巡檢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賾魞热細夤芫、閥門、燃氣計量表等是否有燃氣泄漏;
、谶B接軟管是否存在安裝不符合標準及影響安全使用的情況;
、廴細馊紵骶呤欠駥儆谔蕴a品,器具安裝是否符合要求;
、芟蚣追叫麄魅細馐褂冒踩WR,介紹燃氣安全使用防護技術和方法;
⑤甲方室內有公用燃氣閥門的,乙方應設立永久性警示標志;
、抟曳綉獙z查結果告知甲方,就安全隱患提出書面整改建議;甲方應對整改建議簽字確認。
第六條安全用氣責任
1.甲方應對室內燃氣設施及燃氣燃燒器具進行日常檢查,禁止實施下列行為:
、俨僮鞴萌細忾y門;
、趯⑷細夤艿雷鳛樨撝刂Ъ芑蚪拥匾;
、凼褂貌环蠚庠匆蟆⒉缓细、超過使用年限(按照國家標準規(guī)定,燃氣熱水器、灶具、壁掛爐等自售出之日起,8年后不應再使用)的燃氣燃燒器具;
、苌米愿膭邮覂鹊娜細夤芫、閥門、計量表等設施,或包封燃氣管線;
、莘伞⒎ㄒ(guī)規(guī)定的其他危害供用氣安全的行為。
2.甲方發(fā)現(xiàn)室內燃氣設施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等故障或其他不安全隱患時,應隨時向乙方報修。乙方應提供24小時報修值守服務;接到甲方關于室內燃氣設施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報修時,乙方應不遲于甲方報修后____小時上門檢查,其中對燃氣泄漏的報修要立即安排人員上門核查、檢修。
3.乙方應采取多種方式開展經(jīng)常性燃氣安全使用宣傳,指導甲方安全使用燃氣。
4.甲方應了解燃氣安全使用常識,配合乙方實施安全巡檢作業(yè),并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更換超過使用年限的燃氣燃燒器具、連接管等設施設備。
5.甲方對外出租、出借房屋時,應保證所提供的燃氣設施和燃氣燃燒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房屋使用人安全使用燃氣的注意事項、本合同有關內容并應配合乙方的安全巡檢作業(yè)。
第七條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應在售氣網(wǎng)點和營業(yè)場所等主動向甲方公示有關燃氣安全、質量、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承諾。
2.乙方應在非售氣服務時段提供24小時應急購氣服務。
3.乙方因計劃檢修、更換設施等情況需臨時調整供氣量或暫停供氣的,應提前48小時在甲方住宅單元門口或電梯口等明顯位置予以公示。
4.甲方需要改動燃氣計量表及表前燃氣管線、閥門等,應由乙方實施作業(yè);甲方需要在燃氣計量表后改動燃氣管道、閥門及安裝技防裝置等,應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具有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的單位實施作業(yè);甲方改動需求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作業(yè)單位應于2個工作日內告知上門服務時間,并按雙方約定時間實施作業(yè),按公示價格收取費用,承擔作業(yè)質量責任。
5.甲方有下列情形并經(jīng)勸阻無效的,乙方在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后可采取限制或暫停供氣措施。
、俅嬖诒I用燃氣行為;
、诰芙^乙方入戶安全檢查;
、劬懿徽奈<肮舶踩娜細怆[患;
、軐⑸钣脷馍米愿臑榻(jīng)營用氣。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因擅自拆改室內燃氣設施、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氣燃燒器具、拒絕乙方入戶安全檢查、拒絕乙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建議等行為,導致發(fā)生燃氣安全事故,給自身、其他用氣人、乙方或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除承擔自身損失外,甲方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除自然災害和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外,乙方停氣、調整供氣壓力未按本合同約定提前公示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甲方擅自操作公用閥門造成乙方和其他用氣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未按照約定周期及作業(yè)內容進行安全巡檢、發(fā)現(xiàn)甲方燃氣設施和燃氣燃燒器具存在安全隱患未向甲方書面告知,導致發(fā)生燃氣安全事故,給甲方、其他用氣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出租、出借住房,但沒有證據(jù)證明已向房屋使用人告知安全使用燃氣的注意事項及本合同有關內容,對燃氣事故應承擔連帶責任。
6.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繳納燃氣費用,經(jīng)乙方書面催告后30日內仍未繳納的,乙方在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后可采取限制或暫停供氣措施,并向甲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_____;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后,乙方應及時恢復供氣。
第九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長期有效。用氣人和供氣人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告知對方,并與對方解除本合同,燃氣費用一并結清。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根據(jù)雙方另行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燃氣經(jīng)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證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24小時報修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用氣合同6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供氣人: (甲方)
用氣人: (乙方)
為了明確供氣人(以下簡稱甲方)和用氣人(以下簡稱乙方)在天然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甲方與乙方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氣地址、性質、用氣設備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為:
(二)用氣性質為:
(三)乙方用氣設備明細:
燃氣設備名稱及型號單位數(shù)量供氣壓力(pa)耗氣量(m3/h)日運行時間(h)
日用氣量(m3)
(四).甲方安裝設備及材料:
主要設備及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shù)量備注
(五)用氣數(shù)量:
1、用氣量: 立方米/月; 立方米/日。
2、用氣調峰的約定:氣源供應緊張時段,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限時、限量和停商業(yè)、集體、工業(yè)等保民用供氣方式。
第二條 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甲方通過管道輸送方式向乙方供氣。
(二)供氣質量:甲方所供天然氣氣質執(zhí)行GB17820—1999《天然氣》Ⅱ類標準。
第三條 開戶費用、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一)開戶費總金額為: 元,(大寫: ) 。
(二)用氣價格甲方根據(jù)乙方的用氣性質,按照 石柱縣 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天然氣價格按: 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氣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天然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供用天然氣的計量,氣費結算方式:
供用天然氣的計量器具為 天然氣普通計量表; / IC卡天然氣計量;或者 /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jīng)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部門檢定、認定。
(四) 供用天然氣計量
供、用氣雙方以管道天然氣計量器具的讀數(shù)為依據(jù)結算。
( 五) 氣費結算方式
(1)使用普通表或流量計計量器具的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采取數(shù)據(jù):每月申購的用氣量不得超過雙方核定的月最大用氣量。
(2)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使用流量計器具的用氣人,流量計送檢期間的計量以下兩個方法可任選一個方法計量:
A、以上一個月的抄表量為基礎,按季節(jié)遞增或遞減10%計算氣量。
B、大型工業(yè)用戶由乙方購買一臺備用流量計,用于流量計維修和送檢期間的計量。
(3)使用普通表或流量計計量的用氣人于每月 10 日前采取數(shù)據(jù):到甲方收費處現(xiàn)金 方式交費。天然氣氣款按月結算(每月10至20結算)。結算時,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然氣銷售發(fā)票作為辦理結算的依據(jù)。
第四條 天然氣設施使用與維護管理
(一)天然氣設施以甲方收費結算計量氣表為界,氣表前的設施由甲方維護管理,氣表后的設施由乙方維護管理或有償委托甲方維護管理,氣表由甲方負責操作,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做好天然氣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膜式天然氣氣表使用期限不超過8年。使用時間未超過8年的氣表出現(xiàn)損壞不能正常計量的,由甲方負責更換,費用由乙方負責;8年后換表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流量計兩年一檢,費用由乙方出,甲方負責送檢和拆、裝流量計工作;對檢驗不合格需更換流量計的由乙方負責費用。
(四)乙方使用的天然氣器具,應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檢驗合格證,除居民家用天然氣灶具外,均應由具有燃氣安裝、維修資格的單位和持有燃氣器具安裝、維修上崗證的人員安裝,經(jīng)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乙方戶內裝修不應妨礙天然氣設施的安全運行、日常管理和維修;乙方需要更換、遷移或者拆除天然氣設施時,應當向甲方申請。甲方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對乙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二)監(jiān)督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使用范圍內使用天然氣 ,有權制止乙方超量、超使用范圍、私拉亂接、私自改變用氣性質。
(三)乙方逾期不交天然氣氣費,甲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收取應繳氣費總額0.3% /日的違約金。
(四)乙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 、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或者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天然氣氣費的,甲方有權中斷供氣。
(五)乙方若違法、嚴重違章使用天然氣,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甲方有權立即中斷供氣。
(六)甲方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制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甲方應及時搶修。
(七)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乙方供氣。并對乙方進行安全用氣的宣傳和培訓。
(八)甲方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受理乙方的報修、氣費查詢、咨詢等。遇有供氣設施損壞或其它險情時,甲方應當及時搶修。
(九)甲方應當持證進戶安全檢查、抄表,并準確抄驗氣表讀數(shù),如錯抄、漏抄氣量、或氣量計算有誤,應當及時糾正。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jiān)督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和質量向乙方提供天然氣 。
(二)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對天然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三)用氣設施發(fā)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的服務。
(四)乙方在使用中若發(fā)生故障,須及時向甲方24小時值班電話(值班電話為: 73347999 )報告,以便甲方及時維修。
(五)按照合同約定交天然氣氣費和因乙方逾期未交氣費而產生違約金。
(六)按照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使用范圍和使用性質使用天然氣 。
(七)乙方變更戶主,應在1個月內與變更后戶主一同到甲方辦理過戶手續(xù),變更、解除或重新簽訂供氣合同;乙方暫停用氣兩個月(含兩個月)以上的,應在停氣前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xù),由甲方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八)乙方不得用不正當手段用氣、擅自改變用氣性質、范圍或轉供天然氣、拖欠氣費、拒絕甲方持證工作人員進戶抄表或檢查用氣安全和擅自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天然氣設施或器具及改變天然氣設施原始安裝狀態(tài)或損害天然氣設施等違反天然氣用氣管理和安全使用規(guī)定行為。
(九)乙方不得干涉、阻撓甲方在管網(wǎng)上進行接管、碰口接氣等施工作業(yè)和經(jīng)批準的天然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施工安裝。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供氣,應當向乙方支付月正常用氣量天然氣 氣費0.3%的違約金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交氣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應交氣費的0.3%的違約金;超過交費日期1個月仍不交氣費和滯納金的,甲方有權中止對乙方供氣;當乙方交齊氣費和違約金后,由甲方恢復供氣。中止對供氣超過3個月,乙方仍不交氣費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供用氣合同,并拆除供氣設施;乙方申請重新安裝時,應當交齊欠費后,另行辦理入戶安裝手續(xù),并重新簽訂供氣合同。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私自改變用氣性質、使用范圍 ,除補交氣費差價、拆除違規(guī)設施外,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入戶安裝費金額的2至5倍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天然氣,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八、九項約定,不接受處理的,甲方可中止對乙方供氣。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為3年,從簽約之日起計算; 合同期內,雙方都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合同期滿后,又對其無異議,本合同可延續(xù)有效期。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乙方需要變更用氣性質,擴大用氣范圍,暫;蛲V褂脷,遷移用氣地址,均應事先向甲方辦理變更手續(xù),甲方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二)乙方連續(xù)12個月不用氣,也不辦理暫停用氣手續(xù)時,甲方即可終止合同。
(三)乙方違章用氣,制止無效,甲方可以停止供氣,終止合同。
(四)甲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應當提前1 個月通知乙方,重新簽訂。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zhí)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 氣 人: 用 氣 人:
(蓋 章): (蓋 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 字): (簽 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簽字) (簽 字)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供用氣合同7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簽約時間:
供氣人:
用氣人:
為了協(xié)調天然氣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氣秩序,安全、經(jīng)濟、合理地使用天然氣,根據(jù)《_____》及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供、用氣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供、用氣地點:
供、用氣設備:
第二條年用氣量:
月用氣量:
第三條天然氣的氣質,一律以各油氣田供氣部門指定的用戶接管點氣質作為供氣氣質。用氣人對氣質若有特殊要求,經(jīng)供氣部門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四條天然氣按體積進行計量,天然氣體積計算的狀態(tài)標準為20攝氏度,絕對壓力為101.325千巴。
第五條天然氣流量計量按石油部部頒標準syl04-83《天然氣流量的標準孔板計量方法》執(zhí)行。
第六條凡需要進行天然氣流量計量標準測量的用氣人,必須制定科學的設備、儀器、儀表的管理、操作、維護等制度和規(guī)程,并嚴格按制度和規(guī)程的要求,由計量部門對標準節(jié)流裝置及計量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校核,以確保量值的準確性。
第七條在氣量結算時,以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供用雙方應定期對計量儀表進行檢查校核。用氣人對供氣人的氣量測量值有疑義時,可及時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進行氣量結算,用氣人不得拒付。若供氣人的氣量測量值確有錯誤,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氣人應根據(jù)校正值予以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氣量結算。
第八條供、用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天然氣計量的具體業(yè)務聯(lián)系。當發(fā)生意見分歧時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請有關計量主管部門調解或_____。在調解或_____期間,雙方應履行各自的職責,不得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
第九條天然氣的價格,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井口氣價、凈化費和管輸費。
。ㄒ唬┚跉鈨r:目前按照石油部油財字第247號《關于轉發(fā)_____國發(fā)[_____]26號文件〈_____批轉國家計委等四個部門關于在全國實行天然氣商品量常數(shù)包干辦法報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規(guī)定,即包干基數(shù)以內的商品氣的井口氣價暫按各地現(xiàn)行價格,超過包干基數(shù)的部分,井口氣價每立方米按零點二六元價格結算。今后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均以國家批準的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ǘ┨烊粴獾膬艋M:指為滿足集輸工藝生產需要和用戶要求,對天然氣進行脫油、脫水、脫硫等凈化處理用費。此項費用按實際成本向用戶結算。
。ㄈ┥唐窔獾墓茌斮M:指根據(jù)商品氣的管道輸途距離的不同,收取不同的管輸費。管輸費的具體_____辦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條天然氣款(的結算辦法,原則規(guī)定如下:
。ㄒ唬⿲θ沼脷庵笜嗽5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按日考核,按日結算。
(二)對日用氣指標在5萬立方米以下的用氣戶,采用雙方同意的時間辦理結算。
。ㄈ┯脩舨话春贤(guī)定交付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供氣部門可按合同規(guī)定對其加收罰金和違約金。罰金、違約金支出均由用戶自有資金負擔。
第十一條根據(jù)支付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對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結算:
。ㄒ唬⿲Ξ?shù)赜脩舨捎猛峭惺粘懈痘蛑苯Y算。
。ǘ⿲Ξ惖赜脩舨捎卯惖赝惺粘懈督Y算。
。ㄈ┐硗惺粘懈督Y算,即供氣人各集氣、配氣站,可在附近銀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單位辦理托收。
第十二條供氣人按用氣人的平均日用氣指標向用氣人供氣。
用氣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氣計劃用氣,其過期的指標,供氣人不予補足;因供氣人的原因而影響的用氣量,供氣人應補足用氣指標。當發(fā)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供用氣量時,供、用氣雙方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協(xié)商解決。
第十三條供氣人及用氣人的生產裝置和設備檢修時間,由供用雙方根據(jù)氣源生產及用戶情況進行協(xié)商后作出統(tǒng)一時間安排,雙方均應嚴格執(zhí)行。
第十四條供、用氣雙方,任何一方因突發(fā)事故需要減少或停止供用氣時,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對方,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_____》、《_____》的規(guī)定處理。
供氣人:(公章)用氣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
電話:電話: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供用氣合同8
供氣人(甲方):
用氣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上海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管道燃氣供用氣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供用氣手續(xù)
1.燃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乙方向甲方申請辦理燃氣供用氣登記手續(xù)。
2.甲方受理乙方用氣手續(xù)的,應當與乙方簽訂本合同,并將收費項目、標準及依據(jù)告知乙方。甲方在審核燃氣工程竣工驗收材料后,雙方約期由甲方上門進行現(xiàn)場用氣設備檢測、驗收。甲方應當自現(xiàn)場用氣設備驗收合格后予以供氣。
3.用氣設備未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乙方不得使用燃氣。
第二條用氣基本情況
1.氣源種類:天然氣
2.用氣地點:
3.供氣壓力:
第三條供氣質量甲方向乙方供應的燃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
第四條燃氣價格、計量與結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燃氣基準價格為:元/標準立方米,實際價格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標準執(zhí)行。按現(xiàn)行國家天然氣標準(17820—20__),天然氣氣體體積的標準參比條件是101.325,20℃。
2.本合同履行期間,遇本市價格主管部門調整燃氣價格的,雙方按照調價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甲方以燃氣計量器具的讀數(shù)為依據(jù)與乙方結算每個計費周期的燃氣費。如該計量器具已安裝了燃氣體積修正儀,則與用戶結算用氣量應以修正儀顯示的標準狀態(tài)體積為準。
4.乙方使用非預付費燃氣計量器具的,甲方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抄見表。甲方應當自抄表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fā)送紙質或電子付費賬單。乙方應當按照賬單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額支付燃氣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抄見表的,甲方將按估算值收費,并按乙方實際使用量多退少補。
5.乙方使用預付費燃氣計量器具的,應當按照甲方定期公告的預購氣規(guī)定購買燃氣。預付費燃氣計量器具的基表與計費控制器出現(xiàn)數(shù)據(jù)不同步的(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計量為準。
第五條燃氣計量與計量器具
1.為保證乙方正常用氣以及燃氣計量器具計量準確,甲方應當根據(jù)乙方實際用氣設備的流量配臵相應流量的燃氣計量器具,具體如下:
(1)乙方用氣設備流量小于在線燃氣計量器具的額定流量的,甲方可以為乙方調換適合其用氣設備流量的燃氣計量器具,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用氣設備流量大于在線燃氣計量器具的額定流量的,經(jīng)甲方告知,乙方應當向甲方申請調換適合其用氣設備流量的燃氣計量器具。乙方拒絕調換燃氣計量器具且可能影響供氣安全的,甲方可以暫停供氣。
2.為保證計量器具的計量精度,甲方應當按國家計量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使用中的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到期檢定、調換,乙方應當給予配合。
3.雙方對燃氣計量器具的計量準確性有異議的,可向具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
4.正常用氣過程中發(fā)生非人為原因造成的燃氣計量器具計量失準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燃氣計量器具損壞或計量不準確的,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予以更換,由此產生的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計量誤差給甲方造成的燃氣費損失,乙方應當補足。
6.甲方負責對燃氣計量器具(包括與計量有關的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更新和管理,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7.燃氣計量器具發(fā)生故障的,任一方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由甲方負責修復。
第六條用氣責任與用氣安全
1.因乙方對燃氣壓力提出特定需求而在燃氣計量器具前所配臵的專用調壓器及附屬設施,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有償?shù)?維護和更新服務。
2.因乙方不經(jīng)過計量器具使用燃氣、或者改變、損壞甲方的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燃氣安全事故和甲方經(jīng)濟損失,乙方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3.甲方安排專職人員上門實施安全檢查。
4.甲方應當將安全檢查的結果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應當簽字確認。對于乙方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經(jīng)甲方書面告知,乙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甲方有權采取暫停供氣措施。
5.乙方需要在室內公共場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內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臵。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建立用戶檔案,向乙方發(fā)放安全用氣的指導材料,指導乙方安全用氣;監(jiān)督乙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用氣,發(fā)現(xiàn)乙方有危害燃氣設施安全、違反規(guī)定使用燃氣等行為的,有權勸阻、制止,將乙方行為記入用戶檔案,并向燃氣行政執(zhí)法部門舉報。
2.甲方不得擅自暫停供氣或降低供氣壓力。甲方如因施工、檢修等原因需要臨時調整供氣量或者暫停供氣的,應當將作業(yè)時間和影響區(qū)域提前三日予以公告或者書面通知乙方,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恢復正常供氣;因突發(fā)事件影響供氣的,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接受報修,并按照承諾時限進行現(xiàn)場處臵。乙方發(fā)現(xiàn)燃氣設施、用氣設備有泄漏等異常情況的,應當立即報修。
4.乙方有公用燃氣閥門的,甲方應當設立永久性警示標志。
5.乙方應當安排人員接受技術指導,熟練掌握燃氣設施、用氣設備的使用說明,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操作使用設備。因乙方未按照上述規(guī)定使用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接到甲方發(fā)出的燃氣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后,應當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7.乙方不得擅自操作室內公用燃氣閥門;不得擅自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乙方需要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實施作業(yè)。乙方自行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的,應當對由此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8.乙方有變更燃氣用途、改裝、拆除、過戶或變更用氣量、變更用氣設備、暫停用氣、終止用氣等需求的,應當向甲方申請辦理相關手續(xù)。
9.甲方根據(jù)政府要求采取控制供氣措施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發(fā)生停氣、燃氣質量等事故,給乙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破壞燃氣設施、擅自改變用氣性質、盜用燃氣等行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規(guī)定期限內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應當按時支付燃氣費。乙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當向乙方發(fā)出支付燃氣費的催繳通知,并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額‰的違約金。
乙方自甲方催繳通知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仍不支付燃氣費的,甲方可以中止供氣。乙方支付所欠燃氣費、違約金后,甲方應當及時恢復供氣。
第九條其他事項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發(fā)生合同爭議的,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以選擇以下第方式: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申請終止用氣的;
(2)乙方申請改變用氣性質的;
(3)雙方約定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終止。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雙方可以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相關條款遇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調整的,按調整后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執(zhí)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供氣人(簽章):
用氣人(簽章):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
經(jīng)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用氣合同9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簽約時間:
供氣人:
用氣人:
為了協(xié)調天然氣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氣秩序,安全、經(jīng)濟、合理地使用天然氣,根據(jù)《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供、用氣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供、用氣地點:
供、用氣設備:
第二條年用氣量:
或月(日)用氣量:
第三條天然氣的氣質,一律以各油氣田供氣部門指定的用戶接管點氣質作為供氣氣質。用氣人對氣質若有特殊要求,經(jīng)供氣部門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四條天然氣按體積進行計量,天然氣體積計算的狀態(tài)標準為20攝氏度(293.15k),絕對壓力為101.325千巴(1標準大氣壓)。
第五條天然氣流量計量按石油部部頒標準syl04-83《天然氣流量的標準孔板計量方法》執(zhí)行。
第六條凡需要進行天然氣流量計量標準測量的用氣人,必須制定科學的設備、儀器、儀表的管理、操作、維護等制度和規(guī)程,并嚴格按制度和規(guī)程的要求,由計量部門對標準節(jié)流裝置及計量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校核,以確保量值的準確性。
第七條在氣量結算時,以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供用雙方應定期對計量儀表進行檢查校核。用氣人對供氣人的氣量測量值有疑義時,可及時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進行氣量結算,用氣人不得拒付。若供氣人的氣量測量值確有錯誤,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氣人應根據(jù)校正值予以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氣量結算。
第八條供、用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天然氣計量的具體業(yè)務聯(lián)系。當發(fā)生意見分歧時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請有關計量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在調解或仲裁期間,雙方應履行各自的職責,不得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
第九條天然氣的價格,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井口氣價、凈化費和管輸費。
(一)井口氣價: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財字第247號《關于轉發(fā)國務院國發(fā)[1987]26號文件〈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四個部門關于在全國實行天然氣商品量常數(shù)包干辦法報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規(guī)定,即包干基數(shù)以內的商品氣的井口氣價暫按各地現(xiàn)行價格,超過包干基數(shù)的部分,井口氣價每立方米按零點二六元價格結算。今后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均以國家批準的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天然氣的凈化費:指為滿足集輸工藝生產需要和用戶要求,對天然氣進行脫油、脫水、脫硫等凈化處理用費。此項費用按實際成本向用戶結算。
。ㄈ┥唐窔獾墓茌斮M:指根據(jù)商品氣的管道輸途距離的不同,收取不同的管輸費。管輸費的具體收費辦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條天然氣款(包括井口氣價、凈化費和管輸費)的結算辦法,原則規(guī)定如下:
。ㄒ唬⿲θ沼脷庵笜嗽5萬立方米(含5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按日考核,按日結算。
。ǘ⿲θ沼脷庵笜嗽5萬立方米以下的用氣戶,采用雙方同意的時間辦理結算。
。ㄈ┯脩舨话春贤(guī)定交付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供氣部門可按合同規(guī)定對其加收罰金和違約金。罰金、違約金支出均由用戶自有資金負擔。
第十一條根據(jù)支付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對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結算:
。ㄒ唬⿲Ξ?shù)赜脩舨捎猛峭惺粘懈痘蛑苯Y算。
。ǘ⿲Ξ惖赜脩舨捎卯惖赝惺粘懈督Y算。
。ㄈ┐硗惺粘懈督Y算,即供氣人各集氣、配氣站,可在附近銀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單位辦理托收。
第十二條供氣人按用氣人的平均日用氣指標(用戶年用氣指標除以扣除用氣人計劃檢修期后的全年計劃生產天數(shù))向用氣人供氣。
用氣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氣計劃用氣,其過期的指標,供氣人不予補足;因供氣人的原因而影響的用氣量,供氣人應補足用氣指標。
當發(fā)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供用氣量時,供、用氣雙方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協(xié)商解決。
第十三條供氣人及用氣人的生產裝置和設備檢修時間,由供用雙方根據(jù)氣源生產及用戶情況進行協(xié)商后作出統(tǒng)一時間安排,雙方均應嚴格執(zhí)行。
第十四條供、用氣雙方,任何一方因突發(fā)事故需要減少或停止供用氣時,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對方,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guī)定處理。
供氣人: (公章) 用氣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
電話:電話: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供用氣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 )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用氣雙方在供應和使用管道燃氣中的權力和義務,訂立本合同:
一、用氣性質、供氣方式、燃氣質量和用氣地址
1.用氣性質:家庭生活用氣
2.供氣方式:管道輸送。 燃氣質量:天然氣執(zhí)行標準gb17820—1999。
3.用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氣的價格、計量、結算及氣費支付的方式
1.燃氣價格:按照政府物價部門價格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燃氣計量:計量設備為燃氣流量計,計量單位為立方米。流量計如出現(xiàn)故障或停止計量,用氣量將按下列方式確定:①參照上次有效抄表數(shù)確定,②按近三個月有效抄表數(shù)的平均數(shù)確定。
3.抄表結算:供氣人采取每兩個月抄表一次的辦法與用氣人進行結算。用氣人應按照供氣人送達的繳費通知單上注明的期限內付清當期燃氣費。用氣人如對抄表讀數(shù)有異議,應先支付當期的.燃氣費,并在抄表后的7 個工作日內向供氣人提出復核申請。
4.繳費方式: 到供氣人約定的銀行、郵局并以銀行、郵局規(guī)定的方式繳費,或到供氣人所屬客戶服務中心繳費,或到約定的其他地點繳費。
三、供、用氣設施的維護管理
1.燃氣計量表設置在住宅內的,其燃氣計量表和表前燃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更新;燃氣計量表后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更新。
2. 燃氣計量表設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氣管道進戶墻外側的燃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更新;燃氣管道進戶墻內側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更新。
四、雙方權力與義務
。ㄒ唬┕馊
1.遵守國家及地方制訂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按照法定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2.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_________),為用氣人提供咨詢、報修、投訴等服務,
3.依照相關法規(guī)有權向逾期繳納燃氣費的用氣人收取滯納金;用氣人拒絕支付燃氣費時,供氣人有權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氣。
。ǘ┯脷馊
1.按照規(guī)定安全使用燃氣;不得安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不得使用與當?shù)厝細獠幌噙m配的燃氣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設施或者進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等活動。
3.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損壞燃氣設施,不得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4.配合供氣人進行安全檢查、抄表等業(yè)務活動;發(fā)現(xiàn)燃氣泄漏等情況及時向供氣人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5.用氣人應當按時繳納燃氣費,逾期繳納燃氣費的,應依照相關規(guī)定繳納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用氣人、供氣人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屬于長期有效合同。用氣人如將燃氣設施依附的房產轉讓給第三方時,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xù),否則用氣人將繼續(x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由XX市燃氣行業(yè)管理部門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決:
、偬嵴埬暇┲俨梦瘑T會仲裁;
、谙蛴脷馊怂诘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
、巯蚬馊怂诘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氣人、用氣人各1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用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辦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供用氣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供用煤氣正常進行,明確供用煤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供氣人可供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用氣人用氣計劃量、用氣主要時間、用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供、用雙方應當共同遵守的安全規(guī)程及雙方約定的'安全義務分配: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設備安裝情況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煤氣計量裝置的安裝、使用和校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煤氣費用的計算和結算時間、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一份備案。
供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用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氣合同12
用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用氣手續(xù)
1.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用氣申請后,乙方應當查驗甲方用氣場所的供氣條件及供用氣系統(tǒng)、用氣設施等是否合格。乙方查驗合格后,應當為甲方辦理有關用氣手續(xù)。
2.乙方為甲方辦理用氣手續(xù)時,應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并將收費項目、標準及依據(jù)告知甲方;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后
________個工作日內予以供氣。
第二條用氣地點、用氣性質、用氣設備情況
1.用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用氣性質:□生產用氣□公共服務□發(fā)電
□采暖□制冷□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戶類別: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駐京部隊辦公樓、外交使領館
□學校
□幼兒園、醫(yī)院、敬老院等
□市屬黨政機關辦公樓
□餐飲、娛樂等商業(yè)設施
□工礦企業(yè)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用氣數(shù)量:
供用氣額定量:________立方米/年(或立方米/月)。
供用氣最小量:________立方米/年(或立方米/月)。
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以共同確認的結算計量器具作為計算供用燃氣數(shù)量的依據(jù)。
乙方根據(jù)供用氣額定量安排供氣。當甲方實際用氣量高于供用氣額定量或低于供用氣最小量時,由雙方協(xié)商后調整供氣量。
3.本合同簽訂時,用氣場所燃氣管道情況:
□未作改動
□甲方已經(jīng)乙方確認后自行改動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了改動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氣設備情況:
名稱型號數(shù)量安裝時間額定耗氣量
燃氣計量器具情況:
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安裝時間
室內公用燃氣閥門設置情況:
□有公用閥門□無公用閥門
第三條供氣質量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天然氣氣質應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供氣壓力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用氣價格、計量及結算方式
1.乙方按照價格管理部門批準的天然氣價格收取燃氣費。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價格管理部門調整燃氣價格,則自批準文件規(guī)定之日起,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
本合同簽訂時,
________價格為________元/立方米;
________價格為________元/立方米;
________價格為________元/立方米;
________價格為________元/立方米。
2.雙方約定,以為燃氣費結算周期。
3.乙方用抄表方式計量燃氣費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氣計量表的讀數(shù)為依據(jù)結算每個計費周期的燃氣費。乙方應當在抄表后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派送付費賬單。甲方接到乙方賬單后,應當按照賬單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額繳費。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氣計量表,應當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預購氣規(guī)定購買燃氣。當IC卡燃氣計量表的基表與IC卡控制器出現(xiàn)數(shù)據(jù)不同步時(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計量為準。
4.燃氣費支付方式:□轉賬□現(xiàn)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燃氣計量及計量器具的維護、更新
1.乙方為甲方安裝的燃氣計量器具應當經(jīng)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或其指定的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對正在使用的燃氣計量器具,乙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周期檢定(如規(guī)定調整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經(jīng)檢定計量誤差超過規(guī)定指標的,乙方應當在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甲方應當給予配合。
計量器具表號表位首檢日期檢定周期
2.乙方應當對超過使用周期的燃氣計量器具進行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給予配合。
3.雙方對燃氣計量器具的計量準確性有異議時,向雙方認可的具有法定檢定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燃氣計量器具經(jīng)檢定不符合標準的,檢定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時負責維修或更換燃氣計量器具;經(jīng)檢定符合標準的,檢定費用由提出檢定要求方承擔。在申請檢定期間,甲方仍應當按期足額繳納燃氣費,雙方再根據(jù)檢定結果退還或補繳錯誤計收部分的燃氣費。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氣計量器具損壞或計量不準確的,甲方應當及時請求乙方更換并承擔更換費用,由此計量誤差給乙方造成的燃氣費損失,甲方應當補足。
第六條燃氣設施安全、維護和管理責任
1.甲乙雙方按照燃氣設施的安全、維護和管理責任分界點(下稱“分界點”)承擔相應的安全、維護和管理責任。
分界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分界點之間的燃氣設施管理、運行、維護、維修、更新改造等權利、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2)從分界點至甲方戶內用氣設備之間的燃氣設施管理、運行、維護、維修、更新改造等權利、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對相應的燃氣設施進行管理、維護,委托范圍、雙方權利義務和有關費用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2.雙方對燃氣設施安全、維護和管理責任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乙方免費對甲方負責管理的用戶設施及用氣設備安裝、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并對甲方進行安全用氣技術指導。安全檢查周期為(每年不少于一次)。
4.乙方實施安全檢查前,應當提前告知安全檢查時間,并安排專職人員上門檢查。乙方人員應當主動出示有關證件,甲方應當配合乙方人員入戶安全檢查。
5.乙方入戶安全檢查應當執(zhí)行行業(yè)標準《城鎮(zhèn)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第3.5.2條的規(guī)定,包括下列內容:
(1)確認用戶設施完好;
(2)燃氣管道不應被擅自改動或作為其他電器設備的接地線使用,應當無銹蝕、重物搭掛,連接軟管應當安裝牢固且不應超長及老化,閥門應當完好有效;
(3)用氣設備應當符合安裝、使用規(guī)定;
(4)不得有燃氣泄漏;
(5)用氣設備前燃氣壓力應當正常;
(6)計量儀表應當完好。
6.安全檢查后,乙方應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簽字確認。
7.安全檢查周期內,甲方要求增加入戶檢查次數(shù)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入戶檢查。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支付上門服務費元/次。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天然氣。
2.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和收費標準支付燃氣費,并有權就燃氣費明細向乙方進行查詢。
3.應當為乙方正常維護燃氣計量表和抄表工作提供便利。
4.應當安排人員接受乙方的技術指導,熟練掌握燃氣設施、用氣設備的使用說明,并嚴格按照《安全用氣指導手冊》(附件一)操作使用設備。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規(guī)定使用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5.對自用燃氣設施、用氣設備按照《安全用氣指導手冊》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對超出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設施、用氣設備應當及時更新、改造;接到乙方發(fā)出的燃氣設施、用氣設備隱患整改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必要指導。
6.不得擅自操作室內公用燃氣閥門;不得擅自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需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的,應當委托乙方實施作業(yè)。自行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的,應當對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7.不得擅自改變用氣性質。有變更燃氣用途、改裝、拆除、過戶或變更用氣量、變更用氣設備、暫停用氣、中止用氣等事項時,應當向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8.發(fā)現(xiàn)室內燃氣設施、用氣設備有異常、泄漏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向乙方報修。
9.對乙方根據(jù)市人民政府決定采取的控制供氣措施予以配合。
10.政府對乙方采取接管的,甲方應當配合與第三方簽訂新合同。
11.應當按照《北京市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在用氣場所安裝燃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
12.應當遵守燃氣設施、用氣設備安全使用規(guī)定,履行《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及本合同明確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向甲方持續(xù)、穩(wěn)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
2.應當建立用戶檔案,向甲方發(fā)放《安全用氣指導手冊》,指導甲方安全、節(jié)約用氣,對甲方燃氣及用氣設備使用、燃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用氣,發(fā)現(xiàn)甲方有危害燃氣設施安全、違反規(guī)定使用燃氣等行為的,有權勸阻、制止,將甲方行為記入用戶檔案,并向燃氣行政執(zhí)法部門舉報。
3.應當自收到甲方查詢燃氣費明細申請之日起5日內予以答復。
4.甲方擅自改變用氣性質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暫停供氣措施,并有權向甲方追繳相關費用。
5.發(fā)現(xiàn)甲方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患,乙方書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權在提前告知后,對甲方采取暫停供氣措施。
6.不得擅自暫停供氣或降低供氣壓力。因工程施工、設施檢修等情況確需暫停供氣或降低供氣壓力的,應當提前48小時采用公告或書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甲方。
7.遇不可抗力或燃氣設施搶修等緊急情況需臨時中斷供氣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搶修措施,盡快恢復正常供氣;謴凸馇,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8.應當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接受報修,并按照承諾時限進行現(xiàn)場處置。
報修電話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應甲方要求對安全隱患整改提供必要幫助;對甲方用戶設施及用氣設備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檢,并將復檢結果書面通知甲方。
10.甲方室內有公用燃氣閥門的,乙方應當設立永久性警示標志,并告知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氣閥門。
11.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甲方采取停業(yè)、停產處理的,乙方可以配合采取停止供氣措施;
12.履行《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及本合同明確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燃氣費,除須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燃氣費本金外,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經(jīng)乙方書面催繳,甲方在催告期限屆滿仍未繳納燃氣費和違約金的,乙方有權對甲方采取限制供氣或暫停供氣措施。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天然氣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供氣責任事故,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發(fā)生的天然氣供應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乙方責任。
4.除甲方不予配合的原因外,乙方未按照規(guī)定周期及內容入戶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甲方燃氣設施和用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患后未向甲方書面告知,造成甲方、他人或公共利益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甲方因擅自拆改室內燃氣設施、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用氣、拒絕乙方入戶作業(yè)和安全檢查、拒絕乙方提出的設施隱患整改建議等行為,造成自身、他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損失的,除承擔自身損失外,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1.房屋產權關系或房屋承租關系發(fā)生變更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燃氣費用及相關費用一并結清。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因用氣性質、供用氣量、燃氣價格等合同主要條款發(fā)生變更或其他供用氣情況發(fā)生變更,或甲方對安全檢查、供氣服務等有特殊要求且乙方具備實施條件,需修改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對合同延續(xù)均無書面異議,本合同自動延續(xù)年。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按照以下第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補充協(xié)議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約定事項為基本要求,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規(guī)范對合同內容另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用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供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登記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代碼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燃氣經(jīng)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應急聯(lián)絡人:__________________
應急聯(lián)絡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用氣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
為了保證供用煤氣正常進行,明確供用煤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供氣人可供氣量:
_________
第二條用氣人用氣計劃量、用氣主要時間、用氣方式:
_________
第三條供、用雙方應當共同遵守的安全規(guī)程及雙方約定的安全義務分配:
_________
第四條設備安裝情況及費用承擔:
_________
第五條煤氣計量裝置的`安裝、使用和校驗:
_________
第六條煤氣費用的計算和結算時間、結算方式:
_________
第七條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份送等單位各一份備案。
供氣人:_________(簽章)用氣人: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氣合同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用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國務院20__年頒布的《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313號令,國家經(jīng)貿委20__年頒布的《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暫行規(guī)定》,國務院20__年頒布的《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列》規(guī)定,為確保安全、環(huán)保平穩(wěn)輸供氣,供用雙方本著“管理責任依照產權界定”的原則,就配氣站、輸氣管線等供、用氣設施各自管理的安全、環(huán)保責任等問題進行友好、平等的協(xié)商,達成本協(xié)議,本協(xié)議為雙方簽定的供用氣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
一、安全環(huán)保責任劃分
以用方接氣點________________站計量交接裝置下游閘閥的出口法蘭下端或出口管道焊縫上端為天然氣安全、環(huán)保交接點,以此來劃分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交接點前為供方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交接點后為用方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接氣點前屬于用方產權長輸管線
為用方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
二、供方管理責任
1.負責責任區(qū)的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日常運行管理,嚴格執(zhí)行輸氣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編制應急搶險預案,并進行演練。
2.根據(jù)輸氣量和季節(jié)變化,及時準確地調整各項工藝參數(shù),避免天然氣管道的超壓運行。
3.如需在用方投資的長輸管線上發(fā)展新用戶,應與用方協(xié)商,征得用方(產權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4.承擔供方責任區(qū)內天然氣事故的全部安全、環(huán)保責任。
三、用方管理責任
1.負責用方管理的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域內輸配氣設施及輸氣管線的日常巡檢、維護、保養(yǎng)、更換,使之保持完好,確保能安全平穩(wěn)運行。針對輸配氣設施及輸氣管線可能存在的破裂、泄漏、著火等安全、環(huán)保事故風險,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和儲備必要的物質器材,成立應急搶險隊伍,并不定期組織演練。民用氣應設立用戶維修服務網(wǎng)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險電話。
2.應與管道途徑的城建規(guī)劃、公路、鐵路、氣象、水文和公安等部門保持密切聯(lián)系,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天然氣管道設施的保護意識,避免或減輕因建設施工、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對管道安全運行造成的危害。并將輸配氣設施及輸氣管線途徑區(qū)域情況,報當?shù)卣墙ㄒ?guī)劃部門備案。
3.負責區(qū)域內的安全用氣常識宣傳活動和安全檢查、整改工作,燃氣公司應對管道天然氣進行連續(xù)加臭處理,對末端臭氣進行檢測。
4.未經(jīng)供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輸氣管線上開口發(fā)展新用戶,不得私拉亂接,若有新增用氣量需征得供方同意,若有違反,供方有權采取減停氣措施。
5.承擔用方責任區(qū)內天然氣事故的全部安全、環(huán)保責任。
6.由于國家對燃氣經(jīng)營實行許可證制度,用方必須取得所屬政府管理部門的燃氣經(jīng)營許可證和相關證照,具備合法經(jīng)營資格。
7.用方供氣區(qū)域:用方須在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批復同意的供氣區(qū)域,且在本協(xié)議簽訂前經(jīng)供方同意已供氣的區(qū)域內進行轉供氣。截至本協(xié)議簽訂前用方轉供氣區(qū)域為:________________。
8.未經(jīng)供方同意,用方不得自行改變用氣類型、性質、地點、范圍和供氣區(qū)域;否則,供方有權對用方采取減氣或停氣措施。若用方需要改變用氣類別、性質、范圍和供氣區(qū)域,均須事先征得供方同意并協(xié)商簽訂不愁協(xié)議和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能實施。
9.用方應設置供用氣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若有,制定安全用氣、用氣實施管理檢修制度、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按照天然氣的有關安全規(guī)范和規(guī)定用氣。
10.用方天然氣輸配設施及輸氣管線必須符合國家、行業(yè)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經(jīng)營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
11.用方輸配氣設施、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新(改)、擴建輸配氣、燃氣工程安全設施必須經(jīng)專業(yè)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用方應組織編制輸配氣、燃氣設備各類突發(fā)事故的燃氣應急預案和搶修方案,采取綜合措施提高燃氣應急保障能力,事故發(fā)生后,必須迅速組織搶修。
13.根據(jù)《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列》的規(guī)定,用方應依照當?shù)厝細獍l(fā)展規(guī)劃從事經(jīng)營活動。用方在發(fā)展燃氣用戶時,應按燃氣發(fā)展規(guī)劃中的燃氣氣源、供方有計劃同意的供應量的基礎上合理發(fā)展新的燃氣用戶。對用方超過供方有計劃同意的.供應量,超規(guī)模發(fā)展市場而造成供氣不足等相關問題及后果,由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14.按照《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列》的規(guī)定,用方應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城鎮(zhèn)燃氣調峰設施建設和調峰責任由城鎮(zhèn)燃氣公司負責。城鎮(zhèn)燃氣公司必須落實燃氣供應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妥善解決用氣量的調峰和應急問題,自行建設和完善儲氣調峰設施和第二應急氣源,并應切實投入運行,以確保平穩(wěn)用氣和輸氣管網(wǎng)的安全。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社會影響和后果,由用方承擔責任。
四、臨時檢修和搶修因供方產輸氣相關設施或用方用氣相關設施出現(xiàn)改造、碰管等需要臨時停氣檢修的,應提前__小時書面或電話通知另一方,以便做好相應的準備和配合工作。
因供方產輸氣相關設施或用方用氣相關設施出現(xiàn)安全隱患或突發(fā)故障需臨時減停氣搶修的,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書面或電話通知另一方。
五、當供方發(fā)現(xiàn)用方管線或用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減停氣,直至用方消除安全隱患為止。
六、其它
1.供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天然氣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氣款的結算和付款辦法:
(1)氣款結算實行先款后氣方式。用方每次先預付一個結算期,即________天的氣款,預付金額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供方以天然氣交接點計量值為氣款結算依據(jù),供方在次月____日按月向用氣方出具氣款發(fā)票。
(3)供方在一個結算期結束或預計氣款用完的____日以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用方預付下期氣款,用方應在上一結算期結束或預計氣款用完之日前預付下期氣款(原預付款有節(jié)余的應補齊一個結束期氣款)。若在上一結束期結束或預計氣款用完之日,供方未收到用方預付的下期氣款,供方將不通知用方,并從用方預付氣款用完之時停止供氣,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用方負責。
七、爭議的解決
1.雙方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事項發(fā)生爭議或分歧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難以協(xié)商解決的,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本協(xié)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原則上隨供用天然氣的終止而終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氣合同15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合作期間的安全責任,根據(jù)《合同法》及《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1.甲方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石油氣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需經(jīng)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鋼瓶同樣需經(jīng)檢驗合格,甲方方可供氣。
3.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做好有關瓶裝液化氣安全使用常識的指導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員接受指導和在相關文件簽字并進行整改的.義務。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氣的設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儲等應符合有關部門的要求,操作者應持證上崗,遵章守紀、規(guī)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氣時如發(fā)現(xiàn)漏氣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場協(xié)助維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氣和鋼瓶存在問題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損失的,有甲方負責。如因乙方人員操作不當?shù)绕渌蚨l(fā)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7.雙方如有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8.本協(xié)議與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同步,銷售合同到期,本協(xié)議自行終止。
9.其他事項:甲方已將安全用氣告知書、液化氣安全使用指導、燃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應急處置等指導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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