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五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擔保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銀行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jīng)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jù)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fā)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nèi),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xù)。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管理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nèi)容
1.借款余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 │金額(大寫)│ │用途││
├──────┼─┼──┼──────────────────┤
│種類 │ │利率││
├──────┼─┴──┴──────────────────┤
│期限 │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xù),在_________個營業(yè)日內(nèi)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nèi),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guī)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擔保內(nèi)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nèi)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chǎn)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nèi),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nèi),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xié)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擔保合同 篇2
甲方(托運方)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手機:聯(lián)系人電話(傳真):
乙方(承運方)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手機:聯(lián)系人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jù)《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jīng)過友好、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包裝狀況
數(shù)量
重量
體積
貨物價值
備注
二、貨物起運地點:
三、貨物到達地點:
四、貨物送達提貨方式:送貨上門收貨人自提
五、運輸費用
送達地
每立方價
每公斤價
送達時限
送達地
每立方價
每公斤價
送達時限
六、運輸雜費:保管費:
接貨費:送貨費:
叉車費:包裝費:
七、結算方式:發(fā)貨后付款(現(xiàn)付)貨到后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天結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nèi)交付給甲方發(fā)生的銀行匯款手續(xù)費,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委托乙方運輸?shù)呢浳锊坏脢A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jīng)濟責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運輸?shù)呢浳,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nèi),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fā)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xié)商處理。
十二、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收貨人簽收前承擔安全責任。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污染由乙方按貨物出廠價向甲方賠償。
十三、乙方承運的貨物,外包完好無損,乙方不承擔包裝內(nèi)貨物的任何損失。收貨人簽收將貨物提走后,乙方對甲方貨物安全責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乙方不承擔違約的責任,按成本價賠償甲方損失。
十五、甲方每次發(fā)貨應實提供下列資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實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貨物名稱、數(shù)量、立方數(shù)或重量數(shù)、收貨人姓名、電話、詳細地址)
十六、其他約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2XX年月日起至2XX年月日止。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不能協(xié)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擔保合同 篇3
什么是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xiàn)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xiàn),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如何認定擔保合同的效力?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nèi)容是否合法妥當?shù)葞追矫嬗枰钥疾?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nèi)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lián):贤瑹o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jīng)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事業(yè)為目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jīng)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guī)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guī)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chǎn)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nèi)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jù)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以上就是本次小編整理帶給大家的有關分公司簽訂的擔保合同效力如何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 篇4
特別提示: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擔保債權人及專業(yè)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jīng)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擔保債權人(甲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債務人(乙方):
通訊地: 聯(lián)系電話:
反擔保人(丙方)(共 方):
、
、
各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特就擔保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jù)
根據(jù)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 銀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 □《借款合同》□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xié)議)(編號: )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xié)議)項下的借款或銀行承兌匯票提供保證擔保,為保障擔保債權人的權益及保證合同的履行,現(xiàn)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xiàn)在所有的及將來所得全部財產(chǎn)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擔保金額為債務人借款本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的 %,即金額為人民幣 ¥ 元整(大寫: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jù)為準;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債務人先行向擔保債權人繳存風險保證金為借款金額的 %,擔保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直接扣收該保證金,不足部分繼續(xù)向擔保人和反擔保人追償。擔保費率為 ,在銀行貸款資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簽發(fā)到位后,由擔保債權人一次性向債務人收取。
反擔保人為多人反擔保的,擔保債權人有權向反擔保人同時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償權。
為減少擔保債權人的擔保風險,債務人愿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ㄟx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擔保債權人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抵押 □質押);
□ 提供反擔保人為保證人,反擔保形式為共同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物權法、擔保法的法律規(guī)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guī)所稱的擔保人,根據(jù)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債務人或反擔保人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xù)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chǎn)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債務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債務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2、反擔保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反擔保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反擔保人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債務人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擔保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擔保債權人凡因履行保證擔保及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nèi)。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擔保債權人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chǎn)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chǎn)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chǎn)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擔保債權人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擔保債權人對擔保財產(chǎn)的檢查、評估。
2、債務人應妥善保管、保養(yǎng)和維護好擔保財產(chǎn),確保擔保財產(chǎn)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chǎn)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jīng)擔保債權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chǎn)。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fā)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lián)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xiàn)不可抗力,如發(fā)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債權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chǎn)價值。如在30日內(nèi)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shù)膿X敭a(chǎn),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xù)。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chǎn)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者,擔保債權人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xié)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chǎn)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chǎn):
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擔保債權人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反擔保人自接到擔保債權人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guī)定;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yè)風險,諸如出現(xiàn)嚴重虧損、企業(yè)解散、關閉、歇業(yè)、破產(chǎn)、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chǎn)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chǎn)正常用途。
擔保債權人處分擔保財產(chǎn)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擔保債權人辦理處分擔保財產(chǎn)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擔保債權人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xù)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擔保債權人收執(zhí)。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xù)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lián)鶛嗳藟|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擔保債權人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擔保債權人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擔保債權人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nèi)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擔保債權人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擔保債權人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聲明:
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jīng)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擔保債權人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chǎn)其他共有權人;
其他業(yè)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保證:
擔保債權人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擔保債權人書面通知后7日內(nèi)即時支付擔保債權人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債務人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擔保債權人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擔保債權人追償金額;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擔保債權人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擔保債權人報備;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chǎn)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擔保財產(chǎn)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現(xiàn)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擔保財產(chǎn)不存在未為擔保債權人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擔保債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chǎn);
保證不出現(xiàn)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及擔保債權人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shù)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xù)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lián)系方法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擔保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擔保人已提請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nèi)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各方已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和內(nèi)容逐一協(xié)商,達成一致。
擔保債權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債 務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反擔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5
出借人(甲方):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稱:
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住所(地址):
保證人(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借款用途為 。
未經(jīng)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 ‰。付息方式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當月利息,遇節(jié)假日順延至節(jié)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三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簽訂和辦理抵(質)押或公證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四條 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于但不限于:
無論乙方在同他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對還款資金來源有任何約定,但約定均不能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 根據(jù)乙方的擔保申請,丙方愿對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當日內(nèi)向丙方支付擔保費及咨詢服務費。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內(nèi)向甲方代償。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nèi)的全部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的債權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需辦理公證的必須辦理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足額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證出借資金的來源合法,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對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3、自覺接受甲方和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及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并有義務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chǎn)負債等報表資料。
4、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承擔本合同項下除擔保費及咨詢服務費以外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事項的費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件后,3日內(nèi)應將簽收的回執(zhí)寄回對方。
7、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chǎn)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甲方權益實現(xiàn)的行為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經(jīng)雙方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8、變更住所、通訊方式、營業(yè)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nèi)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發(fā)生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破產(chǎn)、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發(fā)生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撤銷時,應于事件發(fā)生后5日內(nèi)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與風險監(jiān)控。
12、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fā)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合同期滿結清相關手續(xù)后,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抵(質)押反擔保方式,依法辦理抵(質)押手續(xù),或提供合法約定的反擔保保證手續(xù)。
3、對被擔保的借款人進行保后管理、風險監(jiān)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償。
4、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償后有權執(zhí)行抵(質)押財產(chǎn)、實現(xiàn)抵(質)押權以及要求反擔保保證人履行義務。
5、乙方若發(fā)生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滯納金和違約金,且在保證金額不足以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10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導致丙方代為償付的(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后,無條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墊款并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20%的違約金,同時丙方將按墊付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滯納金(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訴訟或執(zhí)行所涉及的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均按本合同相關約定計算,直至執(zhí)行終結。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采取追償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費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lián)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fā)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lián)系或乙方不主動按期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fā)生一次,乙方應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如提前償還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shù)支付利息(不足一月的部分按一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需公證的經(jīng)公證后生效),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合同各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部門 份,自簽訂之日起連同借款借據(jù)一并生效。
第十五條 提示
丙方已提請合同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各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出借人(甲方)簽字:
借款人(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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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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