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合同(匯編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地產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地產合同1
房地產轉讓須知
1、轉讓當事人(賣方包含共有人)須持有關證件親自到房地產交易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轉讓手續(xù),并簽訂合同,私自轉讓的房地產不受法律保護。因故不能親自辦理登記手續(xù)的,可經公證部門公證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2、轉讓當事人應當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3、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合同。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共有權證號碼: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地產座落:沈陽市 區(qū) 街(路) 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轉讓面積: 平方米占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
房屋權利來源:
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 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因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并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準后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 種辦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準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fā)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整,并到房屋產權登記發(fā)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后,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guī),并按規(guī)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議,其補充協(xié)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合同2
職責1
協(xié)助采購價格和合同管理體系的建立、完善和更新工作
職責2
協(xié)助采購合同主管制定公司合同策略、價格分析流程和談判流程、編制合同范本
職責3
協(xié)助建立采購價格管理、談判管理以及合同管理流程起草合同范本
職責4
收集采購價格信息、實施采購價格調研活動、編寫采購價格調研報告
職責5
協(xié)助采購合同主管起草合同文本、確定主要合同條款
職責6
參與合同談判工作、執(zhí)行合同風險防范措施
職責7
整理、匯總談判資料、價格資料和合同文件
職責8
完成采購合同主管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房地產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_________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因_________項目建設,需使用_________縣(市,區(qū))_________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村(居委會)的土地作為臨時用地,用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繼續(xù)使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申請,經核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整治協(xié)議。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復墾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畝,旱地按_________元/畝,非耕地按_________元/畝標準收。,于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臨時用地上從事臨時簡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構筑物。
五、在臨時用地期滿后,乙方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期滿后_________個月內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的,甲方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將土地復墾押金退還乙方;若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且經一個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復墾標準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土地復墾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復墾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額的50%。
七、若在臨時用地期滿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還土地復墾押金,全額作為土地復墾違約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整治或易地開墾。
八、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遷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
九、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轉讓,抵押,交換,買賣,租賃或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于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4
簽署購房合同須知
一、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應該在售樓現(xiàn)場懸掛,可以在售樓現(xiàn)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注頁,如果開發(fā)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fā)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注明。還有開發(fā)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里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二、簽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按規(guī)定入住70%以上才能開通燃氣,之前開發(fā)商要免費提供液化氣灌。
三、延期交房:開發(fā)商《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若開發(fā)商延期交樓,則按業(yè)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5%為限,如發(fā)展商仍不能交樓,業(yè)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边@種約定非常不合理。
四、購買合同的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在審核這一條條款內容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內容,與開發(fā)商提供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范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核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準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fā)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五、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單獨使用的空間。還有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說開發(fā)商在大堂里做的銷售中心等。為多棟房屋服務的管理用房,通俗來說,就是與這棟樓不相連的部分,比如說小區(qū)的物業(yè)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買賣附件里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條里,只是說分攤了多少,分攤的面積的數(shù)額,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應該有一個房屋面積分攤的說明表,分攤了哪一部分,是經過哪一個地方批準的。
六、面積確認和差異的確定。建議購房人選擇在合同里已經規(guī)定的第二種處理方式,即確定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誤差比例,也就是說正負3%,超過此比例的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開發(fā)商應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與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開發(fā)商協(xié)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給予付款,銀行貸款應該在約定的時間里款沒有到開發(fā)商的帳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應數(shù)量的違約金,所以應該把時間約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建議你向開發(fā)商指定的銀行,或者向律師咨詢一下你的資信條件,看你是否能夠得到資信貸款,避免出現(xiàn)其他的麻煩。
八、賣售人預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開發(fā)商約定你超過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約的,對預期交房的解約期限也只能定30天,這兩條應該對應,應該是平等的。
九、有關規(guī)劃設計變更條款,這一方面,因為我們購買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開發(fā)商認為需要做規(guī)劃的變更,設計的變更,應該在收到有關部門批準變更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購房人,購房人有權選擇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開發(fā)商應該請房地產的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對房屋的面積進行實測,在交樓的時候,應該提供實測面積的數(shù)據,以及我們所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fā)商提供證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開發(fā)商承擔。
十一、開發(fā)商關于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承諾,一般來說,標準合同中有五項,首先是通水通電通電梯,保證你售樓之后,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關于天然氣以及燃氣管道的開通,一般來說,開發(fā)商會跟你說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說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說入住率達到多少才可以開通天然氣,實際上跟開發(fā)商跟燃氣公司的工作協(xié)調都是有關系的,應該跟開發(fā)商進行約定,以免影響您的正常生活。對于您購買園區(qū)項目內,在樓書中開發(fā)商承諾過的,比如說象會所、園區(qū)的綠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車位,建議在這一條中,要求開發(fā)商承諾竣工時間。在本條款中還包括如果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開發(fā)商承諾的使用條件,雙方約定的處理方式,應該按照對您比較有利的,在這一條上簽上,未達到使用條件,應該視為開發(fā)商逾期交房,應該承擔逾期交房的相關責任。
十二、關于產權登記的相關規(guī)定,約定了辦理產權證的時限,以及違約的條款,購房人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可以選擇退房或者違約金。按照現(xiàn)行商品房銷售規(guī)定,在60天內,開發(fā)商應將登記資料提供給產權辦理部門備案。如果因為開發(fā)商的責任,沒有及時把所有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使購買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的,可以約定一個處理方式,可以退房,對于違約金,一般是合同金額的1%-5%之間,也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選擇。也可以選擇不退房,如果選擇退房,操作起來有一定困難,比如說你已經入住了,因為辦理產權,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個月進行,如果這時你因為產權證的原因要退房,可能會不太利,建議大家在確認這個項目是一個合法的項目之后,那么辦理產權只是開發(fā)商工作的一個程序問題,以及和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問題,并不是說沒有辦理產權證,是因為這個項目的本身合法性有問題,在這個情況下建議你選擇不退房,讓開發(fā)商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支付違約金。
其它:比如說這個合同有多少頁、有多少份等,商品房買賣標準合同應該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現(xiàn)在房管局在做備案的時候,房管局會備一份,購房人應該有一個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請銀行按揭的話,合同正本應該交銀行來收押。在整個的合同最后一條,是做預售登記備案的一個條款,一般情況下在合同簽訂30日之內,開發(fā)商應該向房產所在區(qū)的房產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記。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圖,在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這個圖紙要用坐標來確認這個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標注面積,或者是面積的標尺。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第一,在合約書中,應注明與發(fā)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繳款時間應注明。
第二,發(fā)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寫明確,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應用模棱兩可的措詞來表達,因為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
第三,對于購置房屋的面積要明確銷售面積(含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如面積誤碼率差超過約定范圍,客戶有權要求退房或追繳利息損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規(guī)定發(fā)展商實測面積大于客戶購置面積時客戶將不必追補面積款,而實測面積小于購置面積,發(fā)展商還要退款。
第四,應提出天然氣或煤氣的準確通氣時間。因煤氣公司有規(guī)定,必須等到樓宅入住率達70%時才通氣源。因此,雖然煤氣管道已通,但客戶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氣,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所以,在合約上應注明氣源通氣的準確時間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夠不能按時通氣時發(fā)展商采取的應急辦法。
第五,應在合同中明確提出產權證發(fā)放到手中的準確時間。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產權證發(fā)放比較慢,但也應有合適的日期,發(fā)展商不能無限制地拖發(fā)產權證。
第六,發(fā)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除簽署正式合同外,為了更清晰地闡述協(xié)議內容,往往還會讓客戶再簽署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碼率差,若差異過大時在哪些情況下的免賠責任。一般情況下,發(fā)展商簽此合同,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的規(guī)避風險的一種方式。但客戶也應多加注意,仔細研讀補充條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發(fā)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簽約時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幾個問題,但對其他條款也應在發(fā)展商處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細研究,一定要做一個明明白白的購房人。
識別對購房人不利的合同條款
一、合同約定: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允許誤差在5%,如誤差超過5%,按實際情況多退少補。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購房者所得到的面積一般比合同約定的面積少,如果互不結算,吃虧的肯定是購房者,由此可見,上述條款對張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顯的。
二、合同約定:購房者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及繳納滯納金等,而發(fā)展商若沒有按時交房,卻什么懲罰措施也沒有。
律師說法:這是一條明顯不公平的內容,許多購房者卻忽略了,F(xiàn)實中出現(xiàn)的發(fā)展商延期交房卻理直氣壯,購房者卻無可奈何的情況,就是因為在合同中沒有規(guī)定相應的懲罰措施,比如應參照購房者不按時付款的懲罰標準追究或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等。這樣,出現(xiàn)問題購房者才有計可施,有權可維護。
三、合同約定:若因施工問題造成延期交房,屬不可抗力,與開發(fā)商無關,開發(fā)商不負違約責任。
律師說法:這是強詞奪理,法律沒有規(guī)定施工問題屬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問題延期交房,開發(fā)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所以,這一條應當從合同中刪去。
四、合同約定:發(fā)展商交房后三個月內負責辦理產權證。
律師說法:這里面有兩個問題,交房以什么為標準,很多人沒有意識到。甚至出現(xiàn)這樣的事:發(fā)展商交房時通知購房者到物業(yè)管理公司處領取鑰匙,而物業(yè)管理公司卻要求先交一筆錢才能給鑰匙,否則不給。到頭來購房者還是住不進新房。因此,律師建議購房者應將交房的含義具體化,即規(guī)定為:交房屋鑰匙。否則,應為發(fā)展商違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發(fā)展商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辦不下產權證該怎么辦,很多合同里卻沒有規(guī)定,以至于問題發(fā)生時不知所措。同樣建議應明確為:若不能按時辦理,則可約定違約金或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這樣,購房者的權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五、合同附件中對房屋的配套設備約定不清。在張先生的合同附件里,只約定“預留電話線、有線電視插座、管道煤氣入戶、24小時熱水……”卻沒有說明這些功能在入住時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或達不到有關標準該怎么辦。這種含糊不清的約定是不完整的,希望也能引起其他購房者的注意。
慎簽購房合同
許多購房者買房時,往往不深入了解有關開發(fā)商的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沒有明確房屋是否是合法銷售的情況下,就匆匆向開發(fā)商交付定金或購房款,結果到正式談判時只能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違心簽訂合同。這種不慎簽購房合同從而導致落入購房陷阱的情況往往貽害無窮。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楊志民律師提醒購房者應注意以下問題:
“五證”要嚴格審查
購房者購買期房時應查看開發(fā)商所售房屋的“五證”原件,五證指:《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建設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在“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項目。如果房屋已驗收還應查看是否具有質檢
站核發(fā)的《房屋質量合格證明》原件。開發(fā)商同時應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認購協(xié)議要慎簽
購房者在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前,開發(fā)商往往要求購房者簽訂《認購協(xié)議》,并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定金。由于認購房屋到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有一段時間,有些購房者可能不想購買已預訂的房子,也有部分購房者由于不能與開發(fā)商達成一致,而沒有簽訂合同。這時定金能否要回就與所簽訂的《認購協(xié)議》有很大的關系。
如果《認購協(xié)議》中沒有寫明未簽訂購房合同定金是否返還的約定則定金可以返還。如果開發(fā)商在《認購協(xié)議》中規(guī)定“購房者應在簽訂認購書之日起多少日內攜帶規(guī)定的證件到開發(fā)商售樓處簽訂正式購房合同,逾期購房者所交認購金(或定金、誠意金)不予退還”等此類條款。購房者特別要注意留下有力的證據,證明你已在規(guī)定期限內與發(fā)展商談了合同但因其他原因無法達成協(xié)議。
合同附件不可缺
目前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要件外還包括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合同補充協(xié)議。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組成部分,是對主合同約定不明條款做出的明確約定,是對主合同沒有約定部分的重要補充。
合同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購房者在洽購房屋時開發(fā)商往往做出許多口頭承諾。購房者絕不能輕信開發(fā)商的口頭承諾和廣告宣傳,購房者在訂立合同時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把開發(fā)商承諾的內容寫進書面合同中。如果開發(fā)商沒有實現(xiàn)這些承諾,購房者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要求開發(fā)商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心明眼亮避開購房陷阱--謹慎簽訂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簽合同了,現(xiàn)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簽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簽一個認購書,然后再簽正式合同。這里面的問題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
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fā)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買家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對策:律師建議買家與發(fā)展商在協(xié)議中約定,若買家得不到貸款時,定金該如何返還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為手續(xù)費等,這樣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煩。
同時,開發(fā)商是沒有權利沒收定金的,這本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陷阱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
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fā)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fā)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有可能產生問題。
另外,也有可能該項目是A公司開發(fā)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xù)會很麻煩。
對策:在簽約前您查明代表發(fā)展商簽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則是否持有“授權委托書”。否則,這個人的簽字是無效的,同時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這樣可以避免發(fā)展商推卸責任。
陷阱三:不要輕易在開發(fā)商提供的補充協(xié)議上簽字
簽補充協(xié)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開發(fā)商提供的補充協(xié)議一定要看清楚,F(xiàn)在有的發(fā)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fā)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guī)避風險的一種方式。
善良的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fā)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對策:看清楚補充協(xié)議的條款,的辦法是找一個律師來幫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時間”與“”
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fā)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fā)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現(xiàn)這種模糊的概念時,法律也沒有辦法,因此產生的糾紛購房者根本打不贏官司。
對策:購房者一定要把每一個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點、具體的材料以及開發(fā)商的口頭承諾落實在合同里。
陷阱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
開發(fā)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產開發(fā)又是一件對資金要求很高的行業(yè)。開發(fā)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xié)議中,開發(fā)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fā)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yè)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yè)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就是對消費者的侵害。
對策——購房者應該將物業(yè)管理條款與預售契約分開簽署,或另外設置條款確定物業(yè)管理的費用標準。
陷阱六:賣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發(fā)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
這顯然是不公平條款,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fā)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非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fā)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對策:依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本合同條款是無效條款。當然,還有其他一些類似的合同條款存在著這樣的問題,購房者可以依據法律的規(guī)定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陷阱七:處理結果不明確
很多合同中?梢钥吹竭@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fā)商的過錯,你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對策:購房者與發(fā)展商簽署的.合同中要明確對開發(fā)商如果沒有履行承諾、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和達不到質量等級等等的處理辦法,做到越詳細越好。
陷阱八:以偏蓋全
這里所說的以偏蓋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xiàn)這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開發(fā)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發(fā)現(xiàn)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對策:對于這類問題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要把合同寫得越細越好。不給開發(fā)商一點空隙。當然也需要購房者有非常廣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識。
陷阱九:拒簽補充協(xié)議
前面說了,開發(fā)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xié)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xié)議。將開發(fā)商在其廣告宣傳中的條款和樓書里關于裝修、物業(yè)管理中的承諾都簽進補充協(xié)議中,不要怕麻煩。舉個簡單的例子,你買的塔樓(或板樓)里有幾部電梯,是否會全部同時開通,如果有不開的怎么辦?不要小看這個問題,為了出面積、增利潤,現(xiàn)在的高層住宅只安裝幾部電梯,而且平時還不全開,在上下班高峰時間極為不便,這種情況業(yè)主是否有權拒付部分電梯費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簽開發(fā)商的補充協(xié)議一樣,開發(fā)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xié)議。這種現(xiàn)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別是一些賣得很好的樓盤都是如此。
對策:不管開發(fā)商態(tài)度如何,購房者還是要爭取這個權益。實在不行,又覺得沒有把握,那就只好放棄了購房.
合同附件“文章”多
1、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圖。一般情況下,開發(fā)商提供的平面圖非常簡單,既無尺寸也無比例,一旦發(fā)生爭議,購房人明顯處于劣勢地位。對此,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fā)商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長、寬等基本數(shù)據,并盡可能要求開發(fā)商同時提供電氣、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后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2、附件二是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說明。這里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為所購房屋所在的樓宇單獨服務的建筑設施,均不應計入該構成面積。分攤面積的計算應按京國土房管權字(20xx)第369號文件執(zhí)行。雙方應約定,出賣人違背該分攤原則的,應退還不應計入分攤面積部分的相應價款,并按該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3、附件三是關于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對于購房人而言,此約定的關鍵是要把裝修標準具體化。要避免采用諸如“高級面磚”、“高級外墻涂料”、“高級木地板”之類的模糊性標準。應當盡量寫清裝飾材料和設備的商品品牌及其質量標準。
4、附件四是雙方自由約定的補充協(xié)議。有些開發(fā)商事先擬好了補充協(xié)議,對此,購房人要仔細閱讀、審查,防止有的開發(fā)商利用補充協(xié)議擅自變更主合同的條款而單方加重購房人的義務。其次,購房人還要充分利用該補充協(xié)議把自己關注和擔心的一些事項在補充協(xié)議中做出詳細約定。例如,在前期物業(yè)管理中,由于業(yè)主委員會尚未成立,此階段的物業(yè)管理公司是由開發(fā)商自行組建或單方選聘的,為了保證前期物業(yè)管理的質量及合適的收費標準,購〈BR〉房人應當與開發(fā)商就前期物業(yè)管理的期限、收費標準和服務范圍與標準等事項做出具體約定。
5、附件五是關于計價方式與價款的約定。目前許多購房人采取向銀行按揭貸款的辦法支付房款。一般來說,因為開發(fā)商與銀行事先都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因而絕大多數(shù)的購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貸款。但這并不排除由于種種原因,銀行沒有批準購房人貸款的情況出現(xiàn)。一旦這種情況出現(xiàn),購房人將有巨大的付款壓力,難以繼續(xù)履行購房合同,面臨違約風險。有鑒于此,建議購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約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還要明確約定:“如果購房人的貸款申請未獲銀行批準,則購房人有權與出賣人協(xié)商,采取買受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選擇退房。買受人因此退房時,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房款全額返還給買受人!
簽補充協(xié)議抓住八大要點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增加補充協(xié)議,目前已受到越來越多的購房者的重視。但如何簽訂補充協(xié)議才更為有效呢?補充協(xié)議太少,不能充分保護購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補充協(xié)議的作用;但補充協(xié)議太多,動輒上百條,別說一般購房者,就是專業(yè)法律人員要想全部解釋清楚也非易事,其實際可操作性很小。其實只要抓住一些主要關鍵的內容來約束開發(fā)商,即使條款很少,也能起到保護購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開發(fā)商能夠接受,不影響交易的進行,這應是購房者明智的選擇。
從整個《商品房買賣合同》來看,開發(fā)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購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個部分,只要針對這八個部分來簽訂補充協(xié)議,就基本可以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的合理誤差范圍,目的是防止交房時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套內建筑面積縮水、公攤面積增大。
第二要約定公積金和商業(yè)貸款因銀行和開發(fā)商的原因辦不下來的處理問題,應約定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開發(fā)商退還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開發(fā)商應退房而扣除購房者的定金或追究違約金。
第三要約定房屋交付時開發(fā)商要提供房屋面積實測數(shù)據,應約定如果開發(fā)商提供不了,購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開發(fā)商要按日支付違約金,目的是防止購房者辦理入住后因裝修等問題而被動。
第四要約定物業(yè)費、停車費等費用的具體數(shù)額,目的是防止入住后開發(fā)商或物業(yè)公司提高收費標準,而購房者又無當初開發(fā)商承諾的依據的情況。
第五要約定精裝修房屋的具體裝修標準,不能被開發(fā)商以"進口"、"高級"、"優(yōu)質"等不明確的說明誤導,要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內外裝修、設施的種類、型號、顏色、位置、方向、可參考的價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對裝修提出異議而無依據的情況。
第六要約定開發(fā)商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具體時間,合同里約定的只是開發(fā)商提交材料的時間,目的是防止開發(fā)商無限期的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影響購房者行使所有權。
第七要約定房屋的屋面、外墻面使用權歸業(yè)主所有,開發(fā)商使用要經過業(yè)委會同意,目的是防止開發(fā)商因商業(yè)目的使用而影響購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約定在合同和補充協(xié)議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用開發(fā)商發(fā)布的廣告、宣傳材料作為相關內容的依據。
置業(yè)指南:合同附件陷阱逐個提
合同附件本是為增加合同條款中可供買賣雙方協(xié)商的空間,更大程度地維護消費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費者的法律知識不足,附件有時就被發(fā)展商利用作為“對付”買家的工具。同時,不少買家認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況且?guī)资摰膬热菀矐械米x。
實際上,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若合同正式文本與附件內容有矛盾,以附件為準。即買賣雙方在合同附件中約定的條款最終是執(zhí)行依據。因此,建議買家簽合同附件時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見的一些不合理條款,買家可以此為鑒。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項處理:詳見補充協(xié)議”,但補充協(xié)議中卻沒有關于何時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約定。
專家評點:依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買受人有權在合同中與出賣人約定交付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如果出賣人未能及時辦證的,買受人有權選擇退房,由出賣人退還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或者不退房,取得違約金。
在合同附件中約定“商品房交付時,如花園等附屬項目的面積與合同記載的面積有誤差時,買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時的實際面積”,或“商品房附屬花園面積經出賣人暫測為×平方米,該面積包括花園圍墻地基面積。如果商品房交付時花園面積與上述面積有誤差時以交付時的面積為準,誤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多退少補”。
專家評點:花園面積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確規(guī)定,但這部分面積屬于全體業(yè)主共有產權部分,買受者即使支付相應的價格也不能將這部分面積列入房屋的產權,這一點買受者一定要注意!叭纭顿I賣合同》記載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分攤面積)、套內面積、分攤面積與實測面積有差異時雙方按如下方式處理:1、建筑面積沒有差異但套內面積與分攤面積均有差異時商品房價款不變。2、建筑面積和分攤面積均有差異但套內面積沒有差異時商品房價款不變。3、建筑面積和套內面積均有差異時按套內面積誤差比進行調整!
專家評點:以上條款既確定了建筑面積不變價款不變,又約定套內面積不變,價款不變,而且當建筑面積與套內面積均有差異時又按套內面積的誤差進行調整,這個約定違反了建設部2001年6月1日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廣州市2001年出臺規(guī)定,商品房應按套內面積銷售。而2001年實施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售房條款,也明確規(guī)定“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套(整層)出售,如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幣)元,總金額(幣)元,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建筑計入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上述條款前后矛盾,且違反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屬無效!啊顿I賣合同》所稱的已交房款是指買受人交付給出賣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園的款項,不包括稅費和買受人通過銀行按揭支付給出賣人的按揭款,銀行按揭借款的處理由出賣人按與銀行的協(xié)議執(zhí)行,與買受人無關!顿I賣合同》所稱的累計已付款是指買受人按照本協(xié)議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所支付的商品房價款的總和,不包括稅費和買受人通過銀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償還的借款,銀行按揭的處理由出賣人按與銀行的協(xié)議執(zhí)行,與買受人無關!
專家評點: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已劃入出賣人的銀行賬戶,買受人實際上已經支付房款,出賣人不把這部分房款計入買受人累計已支付房款,顯然有失公平,且與商品房預售的慣例不符!凹追筋I到‘該物業(yè)’竣工驗收證明后,應由代表律師向乙方發(fā)出交付使用通知書,自交付使用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一年內,甲方負責‘該物業(yè)’的結構保修期,并對‘該物業(yè)’結構建筑質量問題負責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裝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損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負保修責任!
專家評點:根據1998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guī)定》,對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確規(guī)定。
住宅保修從開發(fā)企業(yè)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并非從“交付使用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一年內”,且物業(yè)的風險責任轉移時間劃分亦應從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而非“甲方(發(fā)展商)代表律師向乙方發(fā)出該物業(yè)交付使用通知書30天后”!盀楸U细鳂I(yè)主及用戶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無條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統(tǒng)一管理!
專家評點:根據《廣東省物業(yè)管理條例》(從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規(guī)定:“物業(yè)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召開首次業(yè)主大會,選舉產生業(yè)主委員會!保ǖ谄邨l);由業(yè)主大會批準物業(yè)管理委托合同即由業(yè)主自行選聘物業(yè)管理公司。第21條規(guī)定:“建設單位須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綜合驗收合格后,方可將其管理權移交給業(yè)主委員會,未經綜合驗收的物業(yè),建設單位不得移交,并應當繼續(xù)承擔物業(yè)管理費用。”“甲方在約定交樓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不能交樓的,才視為違約!
專家評點:人為約定了六十天的免責期限,對乙方不公平。
購房合同如何簽之:買房警惕數(shù)字游戲
購房人要把房地產商的承諾寫進合同,首先就要盡可能在合同第三條及該條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對購房人所購商品房基本情況描述清楚,并盡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條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產商寫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況與實際交付情況不符時,應具體承擔什么樣的賠償責任。沒有具體賠償責任的約定,第三條對商品房基本情況表述的作用將會大大降低。
8號樓變成4號樓
如果有人說他收房時找不到自己所買的房子了,您信不信?這并非是聳人聽聞,已有幾位買房人問我在這種情況下怎么辦?
現(xiàn)在有不少國人對數(shù)字非常重視,為了一個靚號,不惜一擲千金,有些房地產商為了迎合人們的心理,賣房時將幢(座)號、層數(shù)、門牌號避開4、13、14、24等數(shù)字,有的是跳過,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數(shù)字代替。因此,購房人在約定合同第三條時首先要查驗清楚房地產商填寫的房屋坐落、層數(shù)、面積等基本情況是否符合該房屋所在項目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經過批準的設計等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自己所買的房屋所在幢(座)號、層數(shù)、門牌號是否與所附的規(guī)劃、設計圖的標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對數(shù)字特別在意的人就要有心理準備,房地產商交房時幢(座)號、層數(shù)、門牌號發(fā)生變化怎么辦?現(xiàn)實中確實有不少簽合同時跳過去的號交房時不跳了,挑了8字的人實際收到的成了7字,甚至有的8號樓莫名其妙地變成了4號樓。因此筆者建議這些購房人事先在合同中和房地產商約定清楚如交房時出現(xiàn)這種問題,房子是可退還是可換,不然到時即使法官認定房地產商在這個問題上違約,但由于沒有具體賠償依據,憑法官自由裁量,購房人很難根據自己的“迷信”達到退房或換房的目的。
圖紙尺寸、用途、凈高要標明
合同第三條提及的合同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圖,房地產商通常會提供一個購房人所買房屋的平面圖,購房人不要接受不規(guī)范的草圖或沒有尺寸的示意圖,而應要求房地產商在這個平面圖上標清所有尺寸,需要文字說明的盡量詳細,平面主要尺寸、墻體厚度、門窗尺寸、管道井尺寸、空調位尺寸要全,房號和房屋在整幢樓中的確切位置及朝向也要在平面圖中標清楚,并在第三條的相關空格中填清楚房屋的用途、結構、層高。
在這里需要提醒購房人注意的有兩點:
1.有些預售許可證上的房屋用途寫的是公寓,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寫法,公寓就是住宅,不要以為公寓就可商住兩用。到目前為止,商住兩用房還僅僅是房地產商為了房屋促銷宣傳使用的一個詞,國家根本就沒有這個有關房屋用途的用語。當然我們不得不承認目前買這種商住兩用房開公司的人能得到稅低、貸款比例高等一些眼前利益,但長遠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仍是一個未知數(shù)。為了居住而買“商住兩用樓”,則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2.層高包括樓板的厚度,購房人自己在房間內量的高度叫凈高,因此購房人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中能說明樓層凈高。
容積率和綠地率
購房人在關注自己所買房屋平面圖的同時,還應盡量爭取讓房地產商把自己購買房屋所在小區(qū)的整體平面圖附上,在圖上準確標明小區(qū)內所有建筑的位置、大小和高度及綠地面積。由此購房人可以從圖紙上算出自己所購房屋所在小區(qū)的建筑容積率、綠地率,并確定自己所購房屋采光有無遮擋。
購房人在進行這些約定前有幾個概念需要搞清:
1.建筑容積率是指小區(qū)規(guī)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guī)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筑物也計算在內,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筑物除外。房地產商不是根據小區(qū)的土地面積而是根據建筑容積率繳納土地出讓金,人防工程屬國家所有,不計算建筑容積率。房地產商為了少交土地出讓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車庫算入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積率,它是指小區(qū)所有建筑基底面積之和與規(guī)劃建設用地之比。規(guī)劃建設用地面積是指小區(qū)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全部土地面積,包括建設區(qū)內的道路面積、綠地面積、建筑物(構筑物)所占面積、運動場地等等。
2.房地產商通常在廣告中使用綠化率一詞,根據園林專家介紹,這也是一個不準確、不規(guī)范的用詞。在國家關于園林綠化的用語中,準確的應為“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兩種叫法。綠地率是指小區(qū)用地范圍內各類綠地的總和與小區(qū)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墻1.5米和道路邊線1米以內的土地和地表覆土達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們上面是否有綠化,都不計入綠地面積。綠化覆蓋率是指綠化垂直投影面積之和與小區(qū)用地的比率。樹的影子、露天停車場可以中間種草的方磚都可算入綠化覆蓋率,所以綠化覆蓋率有時能做到60%以上。購房人要注意房地產商在銷售樓盤時宣傳的綠化率實際不少是綠化覆蓋率。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使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機關制訂的,較好地平衡了開發(fā)商和購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有利于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但切不可認為采用《示范文本》就萬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時也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認購書問題。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過程中,許多開發(fā)商在與購房人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交納認購款。開發(fā)商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一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開發(fā)商所銷售房屋倘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以向內部職工認購的名義進行銷售,俗稱內部認購;另一種情況是開發(fā)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xiàn)房,開發(fā)商為購房人保留預訂的房屋,作為交換,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并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認購款,如果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購房人不想購買該房屋,就可能無權要回所交納的認購款。
第一種情況的認購書,由于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都明確規(guī)定,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是不能預售商品房的,而依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guī)定,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因此第一種情況的認購書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但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法院解釋》)第2條規(guī)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根據該條規(guī)定,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所簽訂的認購書,如果開發(fā)商在購房人起訴前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該認購書肯定是無效的;如果開發(fā)商在購房人起訴前取得預售許可證,那么該認購書的地位將和開發(fā)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xiàn)房的情況一樣,即和下面要討論的第二種情況的認購書的性質相同。
第二種情況的認購書,需要看認購書是否滿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法院解釋》第5條規(guī)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xié)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實踐中大多數(shù)認購書都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這些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解釋》并未作明確規(guī)定,筆者認為不能從《法院解釋》第5條的規(guī)定,反推出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的認購書,就必然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認購書僅規(guī)定了房號、面積和價格等條款,那么該認購書未滿足合同應具備的基本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補充協(xié)議問題。
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fā)商除和購房人根據《示范文本》所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外,還要求購房人簽訂一份補充協(xié)議,該補充協(xié)議的內容很多,由開發(fā)商的專業(yè)律師事先擬訂好。這種補充協(xié)議常包含許多對購房人不利的條款,如交房時間的確定、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共有面積的確定分攤、關于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開發(fā)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許多針對開發(fā)商的免責條款。比如有些開發(fā)商在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政府部門有關文件批準的延遲、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導致開發(fā)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開發(fā)商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時間而相應延遲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擔延遲交付房屋的責任!庇捎谘a充協(xié)議大多含有建筑、房地產、法律等專業(yè)術語,一般購房人很難完全搞懂。因此,購房人不要急于和開發(fā)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先將補充協(xié)議拿回來,找專家進行咨詢,將補充協(xié)議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來,并對其進行修改。同時由于補充協(xié)議是由開發(fā)商擬定的,保護購房人的條款很少,因此,應在專家的指導下,在補充協(xié)議中增加保護購房人的條款。如果開發(fā)商不能滿足購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購房人不要和開發(fā)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3、售樓廣告問題。
開發(fā)商為宣傳、推銷其商品房,一般都散發(fā)售樓書,發(fā)布商品房銷售廣告,作出不少許諾。從法律角度來說,售樓書,廣告等都是開發(fā)商向不特定的對象發(fā)放的用以介紹其商品房的文字、圖片材料,主要是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優(yōu)勢,遠不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此類廣告法律上一般視其為要約邀請,不能直接成為合同的內容。對于開發(fā)商的虛假廣告行為,購房人雖不能依據合同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但可以追究開發(fā)商發(fā)布虛假廣告的責任。根據《廣告法》第37、38條規(guī)定,發(fā)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不僅要承擔行政違法責任,而且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購房人發(fā)現(xiàn)受了虛假售樓書或廣告的欺騙和誤導,就要及時向政府有關管理機關舉報,申請予以查處,或訴請人民法院要求責任方賠償損失。
同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fā)布的《商品房廣告發(fā)布暫行規(guī)定》也對房地產廣告所應遵循的原則、事項以及禁止出現(xiàn)的內容作了規(guī)定,購房人也可根據該暫行規(guī)定檢查銷售廣告問題。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要求開發(fā)商將廣告承諾的內容寫入雙方協(xié)議中,使其成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廣告名不副實時告開發(fā)商違約。
4、樣板房問題。
目前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開發(fā)商都要設置樣板房或樣板間。購房人入住后,發(fā)現(xiàn)房屋和樣板房有差距,當購房人要求退房時,開發(fā)商卻認為樣板房不是“樣本房”或“樣品房”,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推銷商品房。在購房合同中并沒有約定商品房與樣板房不一致時,購房人有權退房,因此購房人無權要求退房。事實并不如此。《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1條明確規(guī)定,開發(fā)商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開發(fā)商未作說明,致使購房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可以根據《合同法》關于重大誤解的規(guī)定,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購房合同(變更還是撤銷購房合同由購房人進行選擇)。
5、質量問題。
有些購房人認為,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xiàn)質量問題。而且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開發(fā)商在交付商品房時,應同時向購房人交付《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jié)作了規(guī)定,是購房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驗收,是以抽查的方式進行驗收,因而不能保證每一套商品房的質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驗收的質量標準和購房人所希望的質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于房屋質量的規(guī)定,都是由開發(fā)商擬訂,側重保護開發(fā)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質量問題。
根據《法院解釋》第12條和第13條第1款的規(guī)定,在下列情況下,購房人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法院解釋》第13條第1款規(guī)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總之,你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著急,盡可能多咨詢一些專業(yè)人士,這樣才能簽訂一份權利、義務對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房地產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的交換事項,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產一間,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編號為_________的房地產權證中。
乙方有房地產一間,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編號為_________的房地產權證中。
二、甲乙雙方自愿交換上述房地產的(全部)(其中部分,即甲方以述房地產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筑交換乙方上述房地產中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筑)。
三、甲乙雙方議定甲方所提供交換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換的房地產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同意(補房地產差價換產,房地產差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不補房地產差價換產)。
四、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內攜帶有關資料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上述房地產互相交付給對方。
五、甲乙雙方均保證各自提供交換的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fā)生換產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換產前的權屬人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則負責賠償。
六、在辦理換產過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終止該換產協(xié)議的,有關稅費由提出方負責繳納,并支付給另一方賠償金_________元。
七、有關換產所需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負責)(按雙方協(xié)定繳納)。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合同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提交兩份給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地產權轉移登記。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房地產合同6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x身份證號:x身份證號:x住址單位:x住址單位:x聯(lián)系電話:x聯(lián)系電話:
二、每年租金為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計x元,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x個月即x年x月x日支付x年租金x元,如逾期不交,乙方應主動搬出。
三、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它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居住,并負責此房包燒費的支付。
四、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愛護房內各種設施,對消耗性質的物品(如裝修潔具、水龍頭、門、窗、鎖具、墻磚、地磚等)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由乙方維護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則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
五、乙方在承租期已滿,沒有說明續(xù)租和簽約,占房不交,整天鎖門,聯(lián)系中斷。
六、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24號《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3日內到當?shù)嘏沙鏊怯浖稗k理暫住證明,預期不辦者責任自負。
電表指數(shù):x煤氣指數(shù):x水表指數(shù):
七、補充協(xié)議:在承租期內每年物業(yè)費及有線電視費與同期租房費用一次性同時交給甲方。
甲方簽字:xx乙方簽字:xx
簽訂日期:
房地產合同7
《合同法》頒布后,“居間合同”已與其它委托合同、行紀合同等一并被單列出來,成為一個獨立的合同類型,“居間人”的概念因而也成為了一個新的亮點。縱觀現(xiàn)今社會上各種居間關系,如房地產中介、期貨、保險、婚姻、業(yè)務等等,其居間種類多而且各有特色和要求,但現(xiàn)行《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居間條款僅僅為四條,規(guī)定得過于籠統(tǒng)和簡單,遠遠未能跟上我國現(xiàn)階段居間活動的發(fā)展。因此國家立法部門確有必要重新審視上述復雜而眾多的居間市場,制訂……
一、 房地產居間合同的定義及相關問題
(一)房地產居間合同的定義
根據《合同法》第424條規(guī)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毕鄳匾嗫蓪⒎康禺a居間合同定義為:“房地產居間合同是房地產居間人為委托人在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等活動中提供訂立合同的信息、咨詢或提供代理或策劃的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又稱為“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廣義上說,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狹義上說,房地產中介服務多指房地產經紀,即房地產咨詢、提供房地產信息及代理房屋買賣、租賃這三類活動。本文所述之房地產居間合同正是以狹義說為主進行論述的。
(二)相關問題
1、居間合同的分類
根據《合同法》424條規(guī)定的居間合同定義,居間行為是分為報告居間和媒介居間兩種形式存在的。所謂報告居間,是指居間人受委托人的委托,為其尋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從而為合同的訂立創(chuàng)造機會;所謂媒介居間,是指介紹雙方當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訂立合同,即居間人作為中間人來往于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促使雙方訂立合同。實踐中普遍存在的,除了上述兩種形式外,還有一種是報告與媒介居間兩者相結合的形式,可統(tǒng)稱為媒介居間。報告是媒介的必要前提,媒介是報告的承接結果。
《合同法》僅是以定義的方式列明兩種形式,并未能明文指出居間合同的分類,這就使得居間合同的法律適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礙。比如說報告居間屬代理性質的行為,居間人應嚴格受委托人的委托內容約束,并應極盡忠誠義務為委托人尋求機會訂立合同。在合同達成時,居間人應當只能向委托人要求支付報酬;而媒介居間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并非屬代理性質的行為,居間人僅扮演“中間人”角色,獨立于委托人與第三人以外,促成交易雙方訂立合同時,居間人可依照《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向合同當事人要求支付報酬。居間人的法律地位有相應的變化,令其在不同類型的居間合同中享有不同程度的權利義務。在房地產中介領域,媒介居間形式占了絕大多數(shù),牽線撮合并完成交易手續(xù)最為普遍,房地產經紀人可向買賣雙方收取報酬。
2、居間合同形式引發(fā)的居間人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明確化問題
根據上述房地產居間合同的定義,房地產居間合同的主體包括居間人及委托人,似乎只有兩方。但事實上,所謂居間,肯定也就是在兩者之間,而且《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庇纱丝梢,房地產居間合同的主體應有三方,或者說委托人起碼有兩人以上。而在現(xiàn)實的操作之中,比如房地產二手買賣合同,通常都是由賣方先與中介公司簽訂放盤合同,然后再由中介公司與買方簽訂購房合同,兩份合同是分開的,每份合同的委托方只有一位,即買方或者賣方。另有一種是買賣雙方與中介公司共同簽訂的合同,即將居間與買賣關系融為一體。設想《合同法》如能區(qū)分居間人及委托人的雙方合同以及居間人、委托人、第三人的三方合同的法律適用情況,將會使中介的糾紛處理情況得到有效改善。
以房地產居間合同為例,中介公司與買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實際上應為居間合同,真正的出售人是業(yè)主而非居間人。但許多時候買方卻一昧地認為自己的所有權利義務指向對象必定是居間人,而非業(yè)主,無論在交易中出現(xiàn)任何問題,均向居間人追訴。另一方面業(yè)主也是如此認為,也向居間人追訴。這是一種嚴重混淆法律關系的做法,但卻非常普遍,導致了許多糾紛,令房地產中介公司無所適從。筆者并不贊成中介公司與買方簽訂購房合同的做法,中介公司應當與買賣雙方分別簽訂居間權利義務明確的居間合同,而不是買賣合同,然后再由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如此操作方能將中介公司的經營風險減至最低,并扭轉買賣雙方的錯誤認識,從而正確認識居間人的法律地位。另一種方式是簽訂三方合同,它令三方的關系變得公開化、透明化、完整化,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現(xiàn)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同時也可以令中介公司“吃差價”的行為無所遁形。更重要的是,向買賣雙方明確“居間服務”獨立的意義。由此,《合同法》應當對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合同當事人之間互負權利義務的意旨、居間人的責任范圍等一一作相應規(guī)定,而不是簡單而籠統(tǒng)地一筆帶過。
3、單邊委托關系與雙方委托關系的適用
從合同法定義上看,居間合同所調整是單邊委托關系,而單邊委托關系的適用與實踐中的委托關系并不一致?稍诹⒎〞r考慮設立與香港類似的雙向選擇的委托關系。下面以香港為例作相應比較。
由于香港的房地產業(yè)已發(fā)展得相當成熟,中介市場也非常活躍,人們常說:現(xiàn)在的香港房地產市場就是明天國內房地產市場的前景,香港作為典范可謂實至名歸。筆者從香港地產代理局的官方的網站上查詢了解到,香港的地產經紀人有不同于國內房地產經紀人的重要區(qū)別,香港的地產代理分為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這三種類型。單邊代理指,經紀人只能憑一方委托人的指示行事,而無權向合同對方當事人收取報酬;而雙邊代理,則指代理既為賣方亦為物業(yè)的買方行事,但“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披露代理將向買方收取的傭金數(shù)額或費率”;第三種,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指代理人只為賣方辦事,但其后亦可能為物業(yè)的買方辦事,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系后,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買方披露該代理關系以及代理將向買方收取的傭金數(shù)額或費率”①。雙邊代理和有可能代表雙方代理關系均屬雙向收取居間報酬的形式。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雙邊代理在國內也應是可行的,且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并未禁止經紀人不能同時代理買賣雙方。事實上,在國內的房地產市場上,每一間房地產經紀公司及每一個經紀人都在同時代表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并向雙方收取一定的傭金,買賣雙方均知悉并無異議,個中的運作過程也并無不妥之處。在廣大民眾的意識中,業(yè)主作為委托人將物業(yè)交予經紀人代為出售,而另一方面,買方則委托經紀人代為物色合適的物業(yè),這已成為一種商業(yè)慣例,雙方均認可經紀人的勞動價值并愿意向經紀人支付報酬。這是雙邊委托關系的突出體現(xiàn)。筆者認為,居間合同不應局限于單邊委托,而應學習借鑒香港靈活多樣的做法,它所提供的三種形式賦予買賣雙方更多的選擇權,同時其嚴格執(zhí)行披露制度也更加令買賣雙方感到信任,增添對經紀人的信心。這對規(guī)范房地產經紀市場及維護交易的穩(wěn)定性都很有益處。
二、 我國現(xiàn)行房地產居間合同的現(xiàn)狀
(一)現(xiàn)狀
我國現(xiàn)行房地產居間合同是伴隨著中介市場發(fā)展而發(fā)展的,與國外一些發(fā)達國家的房地產市場相比,還屬于早期的摸索階段。房
地產經紀人的居間活動可以比較好地促進房地產交易的達成,加快房地產的流通速度,有利于房地產資源的分配和利用。同時,巨大的利潤空間,使得大量的經營者進入這一領域,由此也引起了眾多的糾紛。一些房地產經紀人機構及工作人員為追求短期利潤,不惜拋開道德誠信,故意欺詐做出一些違法行為。而對于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yè),我國目前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在此基礎上各地的工商、房管等部門也相繼出臺了一些“通知”、“辦法”、“條例”之類的地方性法規(guī)。但這些法規(guī)的廣度、深度以及對違規(guī)行為的震懾力度,尚不能滿足中介市場發(fā)展的需要,不能有效地規(guī)范和發(fā)展市場行為,還需進一步加以完善。
(二) 漏洞——無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格式合同不利于規(guī)范市場運作
上述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的各類法規(guī)中無一明確提及房地產居間合同形式和向社會提供一些規(guī)范的合同格式。這對市場規(guī)范操作產生很大弊端。
現(xiàn)實生活中,基于人們需求的多樣性,房地產居間合同一般沒有固定的格式,委托人與居間人之間達成的也經常是口頭合同。至于口頭合同,要想令其成為一個能夠有效履行的合同具有相當大的難度,畢竟并不是每一個人都是講究信用的,且我國尚未像某些外國一樣設立個人信用檔案,人們履行合同的信用度可想而知。
以書面合同而言,現(xiàn)在市場上運行的各種各樣文本的房地產居間合同,大部分為居間人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或買/賣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而這些內容各異的合同僅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保障提供格式人的利益最大化,而并不能公平體現(xiàn)買賣各方的利益平衡。以廣州市為例,關于房地產二手買賣的格式合同僅有一個,就是由廣州市房管局于九十年代初印制的僅有七、八條內容的合同,其中對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規(guī)定的非常簡單,根本不能適應如今的市場需要。單憑付款方式一欄就可體現(xiàn)出其狹隘性和落后性,現(xiàn)在的付款方式早已不限于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兩種,還可以有銀行按揭付款、抵押權終止后一次性付款、轉按付款等等。在沒有任何房地產居間合同規(guī)范文本的情況下,國內房地產市場上的合同運作顯得非;靵y。于是,一些信譽度較高的大型中介公司紛紛聯(lián)合起來制定格式合同,但這些合同的出發(fā)點也多是偏向于中介公司一方的,形式上公平實質內容卻暗有文章,以達到中介公司利潤最大化的目的。
國內房地產居間合同與香港相比較而言,香港地產代理監(jiān)管局作為地產管理部門負責向地產交易者及地產代理人提供多種格式的文本,并且由相關法例強制規(guī)定適用該十二種標準文件,如《出售香港住宅物業(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購買香港住宅物業(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出租香港住宅物業(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承租香港住宅物業(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物業(yè)資料表格》、《出租資料表格》等。這種由行政機關對行業(yè)進行基本管理的做法對國內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有著重要借鑒意義。
立法規(guī)定使用格式合同及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擬訂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是很有必要的,各地方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盡快制訂出相關的合同文本供房地產市場主體使用,以創(chuàng)造國內房地產市場有序良性競爭、公平公開、誠實信用的市場環(huán)境。
三、 房地產居間合同立法的改革與完善
(一)明確規(guī)定房地產居間合同是居間合同中一種,并要與行紀合同嚴格區(qū)分
《合同法》所述的居間合同是個大外延的概念,調整各種形式的居間關系,但房地產中介合同是典型的居間合同。居間合同訂立后,居間人在交易中完全獨立于房地產買賣雙方的民事主體,其可以參加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商定過程,但不參加合同的訂立,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居于當事人之間起媒介作用的中間人。這是與行紀合同有著重要區(qū)別,行紀人是接受委托,為委托人利益而以自已的名義參加合同訂立,直接享有合同權利義務的人,其與委托合同最相類似。
市場上,一些不良中介常常利用行紀名義賺取合同差價,主要手段是二手房的業(yè)主開始找中介賣房,雙方并未簽署任何合同,中介更沒有“買下”房屋,只是做一般的代理工作。但當中介找到合適的買家,談妥價錢后,房地產中介即與賣方簽訂一份行紀合同,約定的內容是賣方以一定的價格將房屋賣給了中介,若中介以高于此價的價格賣出房屋,則差價歸中介所有。但實際上,中介根本沒有支付房款買下房屋。結果,本應由業(yè)主獲取的房款,被中介名正言順地吃掉了。而買方也相應地受到了經濟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管就有了“為難之處”,因為法律并不禁止房地產經紀簽訂行紀合同。但現(xiàn)實中,吃了這種“啞巴虧”的人實在太多,有關管理部門只能夠在態(tài)度上表示“不支持此種中介行為”、“不鼓勵簽署行紀合同”,卻不能有法定的措施去糾正這種市場行為。
鑒于中介市場的確存在一些不良現(xiàn)象,有損于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建議立法機關考慮從制定法律法規(guī)方面加大對違法從事中介行業(yè)、損害他人利益行為的懲罰力度,禁止以行紀形式簽訂房地產居間合同損害買賣雙方利益。同時以國家現(xiàn)有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相對照,對超出標準的收費進行處罰。
(二)居間人與委托人誠信義務的對等性決定了必須完善告知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
1、規(guī)定委托人的誠信義務確有必要
《合同法》第425條規(guī)定:居間人應當就訂立合同的重要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項或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與《合同法》第42條規(guī)定的締約過失責任的立法宗旨是相對應的。唯一不同的是,第425條規(guī)定的義務主體是獨立于買賣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居間人,而締約過失責任強調的主體則是在訂立合同時有不符誠信行為的合同當事人。
在房地產居間過程中,如實報告的前提必須是居間人對與訂立合同有關事項的徹底了解和知悉。實踐中,房產經紀人只能憑業(yè)主對其房屋的情況細述,并到有關房管部門進行查詢得到一些產權資料,得知該房屋的產權是否合法、清晰,有無被抵押或被查封的情況等。還可能是對房屋進行實際察看,看是否有漏水、墻體爆裂、環(huán)境噪音等。如果業(yè)主存在故意隱瞞,經紀人的如實告知義務就無法完整實現(xiàn)。近日接觸一個案例,買家在收樓后的第一天晚上就發(fā)現(xiàn),原來每到晚上屋內的下水管就會發(fā)出巨響,嚴重影響生活,但樓款已給付。買方便認定這一切都是經紀的過錯造成的,是經紀賣了這樣一間房子給他,于是向經紀要求索賠。類似的糾紛越來越多。其實,經紀也并不知情,純粹是業(yè)主隱瞞真實情況而致。但民眾意識里,第一時間想到的責任方必定是經紀,皆因多數(shù)買方會認為自己已付出一筆不小的中介費用,到頭來卻換來如此一間房子,便斷定經紀肯定是隱瞞了真實的情況。這樣的判斷對經紀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是有失事實真相的。
筆者認為,如當時制訂《合同法》時能充分考慮到居間人與委托人的平等性,同時規(guī)定委托人也負有相應的如實告知義務,今天發(fā)生的糾紛就不會那么糾纏不清,買方也會清晰地看到這種法律關系的構成,不致于纏訟。從另一角度來說,居間人也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應該及時采取措施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業(yè)主委托代為出售物業(yè)時,應將房屋的具體情況包括每一個細節(jié)以書面形式寫入居間合同。在日后就此發(fā)生糾紛時能有足
夠的證據以對照自己是否已極盡如實告知買方有關事項的義務,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2、完善告知制度
我國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房地產交易中進行告知的法律規(guī)定,對在房地產交易中買賣方應盡的告知義務沒有詳細規(guī)定。只有立法建立全面的告知制度,才能防止房地產交易中的問題出現(xiàn)。但這并非一件易事,比如告知時間的確定是非常難以確定的問題。時間定得過晚,它會大大影響買方的判斷和決策,增加買方放棄的機會,不利于交易的穩(wěn)定性。完善的告知制度不僅應該規(guī)定經紀人、買賣雙方的告知義務,還應該規(guī)定告知的時間、方式、一些限制條件、免責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3、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信息披露制度
房地產中介行業(yè)是信息服務行業(yè),信息的披露是否準確、完整、無欺詐意圖決定了經紀人的社會信譽度,甚至可以說是其生存條件之一。在香港,地產代理人在雙邊代理或有可能雙邊代理時,必須向對方當事人披露傭金的相關信息,資訊對稱的情況下就減少了代理人違規(guī)操作的現(xiàn)象。在交易過程中,相對而言,買方是弱勢群體,對其合法權益應多加以保護。不妨看看美國法律是怎樣規(guī)定房地產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美國法律規(guī)定交易房屋所在社區(qū)3年內有性犯罪的、近期內社區(qū)死人的(特別是槍擊致死的)、鄰里有干擾情況的(如噪音及不良習慣),諸如此類的信息在出售房屋時業(yè)主必須向買方披露,否則房屋出售后由此而引起的后果,房屋出售者應負責任。這一制度使得并不熟知房地產法律的房屋所有者不敢自己到市場上出售自己的房屋,而是委托給房地產專業(yè)人士--房地產經紀人。②可見,明文規(guī)定具體的、可操作性強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房地產中介活動中是很有必要的。
(三)立法保護居間人的合法權益
在我國,除了應作些明確的規(guī)定保護買賣方的合法權益外,經紀人的合法權益也是不容忽視的!逗贤ā返426條規(guī)定了居間人合法取得報酬的權利,第427條規(guī)定了居間人在未促進合同成立時,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事實上,常見的一種情形是,買賣雙方在利益驅動下,往往在經紀人介紹買賣雙方相識或在達成買賣協(xié)議后,就可能會“飛”掉經紀人,即買賣雙方自行聯(lián)系買賣事宜,并找借口推掉經紀人的代理服務,并不愿支付中介費用。這的確是經紀人的莫大悲哀,其所付出的辛勤勞動往往就這樣付諸東流了。對于善意的經紀人來說,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但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買賣雙方規(guī)避中介費用的法律責任。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第26條規(guī)定:因委托人的原因,給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或人員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就是我國眾多的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中唯一針對委托人的義務作出規(guī)定的一條。雖說社會上是有一些不良中介損害了人們的合法權益,但立法時仍應站在民事主體地位平等的精神上而為,保障任何一種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都是應該的,居間人也不例外。
建議立法時應加具相關條款,如在合同成立后,委托人不得與第三人惡意串通規(guī)避支付居間費用的義務,損害居間人的居間利益,否則,應當向委托人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四)居間報酬的標準應依照合同約定
《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边@是對居間人收取居間報酬的前提條件及居間費用的負擔問題作出的規(guī)定。
針對上述規(guī)定,可以看到,委托人與居間人之間對報酬一般是有約定按約定的,支付的前提必須是居間人促成了合同成立。尊重雙方的報酬約定充分體現(xiàn)了《合同法》的平等、自愿精神。國家建設部、計委頒布的《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guī)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托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xié)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買賣代理費應向委托人收取!币詮V州市內的各種大小地產中介為例,普遍都是向買賣雙方收取報酬,且按2%—3%向各方收取,加起來的收取的比例占成交價的4%—6%。從上述規(guī)定看來,這明顯是違反規(guī)章規(guī)定的行為,物價部門應當予以監(jiān)管。
但從另一角度來看,經紀方均與買賣方簽訂了居間合同,其中是明確約定居間費用的金額、比例的,雙方均知悉經紀方向合同對方收取同樣的報酬且并無異議。經紀方還有一個看似合法的借口就是,買賣雙方都是委托人,委托人應當依約支付報酬,我們向兩方收取沒有違反合同法,應當予以保護。筆者親身經歷過此類案件的審理,仲裁委員會裁決認定:合同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依約履行合同支付居間費用,而不必依照規(guī)章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居間人得以勝訴。對此類裁決結果,筆者是認同的,作為一個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理應對合同約定作清晰了解和認識,應受合法有效的合同約束。
(五)居間報酬僅以合同成立作為標準不能體現(xiàn)公平原則
根據《合同法》,居間人取得報酬的前提是合同成立。這并不能體現(xiàn)合同法的公平原則,較為符合實際的標準可以是:居間人在居間過程中不存在過錯并已經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權向委托人收取報酬。由于居間人自身原因以外的因素導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完全履行的,應由合同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
如今,由于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房地產經紀公司必須不惜代價地取悅業(yè)主及買方。針對賣方而言,放盤委托是完全免費的;針對買方而言,按照買方要求盡可能壓低價格是重頭戲,還有必須提供一系列的后續(xù)服務,如銀行按揭貸款手續(xù)、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手續(xù)、辦理評估、公證、保險等手續(xù)都是免費提供的。經紀人要做的工作遠不止簽訂合同這么簡單,在一系列的后續(xù)服務中由于涉及的機構較多,難免會出現(xiàn)一些意外情況導致進度拖慢或有些阻滯,這時買賣雙方往往就以此為借口不支付中介費用。經紀人就算促成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中介費用一樣存在無法收取或全額收取的風險。
筆者在未接觸房地產中介這一行時,也無法料想到經紀人有這許多的無奈,反而象社會上一部分人一樣將中介列入“不良分子”的范圍。但接觸多了以后,不禁深深為他們的辛勤和敬業(yè)所打動。他們沒有雙休日和節(jié)假日,不分日夜地工作,每天南北東西、日曬雨淋地到處去看房,這種為事業(yè)奉獻的精神并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到的。他們應該受到應有的公平待遇,在法律上,在人們的心中,一樣應有著“平等”。
合同成立后居間人即有權收取報酬,在履行非媒介服務范圍內的過錯應否成為買賣方不支付居間費用的合法抗辯理由,是人們應該思考的一個問題。房地產經紀人在促成買賣后,本可以由買賣雙方自行到房管部門進行交易,換句話說,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并不是經紀人的法定義務。相應地,若買賣方需要經紀人提供這種服務的,就應當另行支付費用,該費用應屬獨立于居間費用以外的一項有償服務費用。買賣雙方無權就提供此項有償服務過程中發(fā)生的問題而拒付居間費用,其有權針對的僅是有償服務費用而已。
(六)居間活動費用的認定
《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居間活動費用,由居間人負擔”,第427條規(guī)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考慮到在未促成房地產買賣
合同成立之前,房地產經紀人有可能是做了很大量工作的,比如免費替業(yè)主發(fā)布廣告、帶領多個客戶到物業(yè)察看并進行介紹、提供選購意見、解答買賣手續(xù)的咨詢等等,有些甚至已經到了下了定金、簽了合同的那一刻,最終卻因買方的一句“不考慮”“不買了”,因而否定或不認同經紀所做的工作及應當收取的適當費用,這是很不公平的。上述法律規(guī)定正是對經紀人合法權益作出的保護條款。
然而,該“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的表達不夠清晰、完善!氨匾M用”的認定是問題的關鍵,F(xiàn)實生活中,為促成合同成立,經紀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不是每一項都能有明確的價值體現(xiàn)的,比如說腦力勞動、體力勞動等,確定“已支出的必要費用”成了一個難題。在仲裁或訴訟過程中,往往由于無法對“必要費用”舉出詳細的書面證據而被駁回或只得到少量的安撫性質的費用。這與經紀人所付出的勞動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建議能夠在立法時制訂一個階段性的收費標準,比如說經紀人帶客戶去看樓的勞務費(按每次計),咨詢費、已進行的工作步驟計算出應收的費用。在有了法定的依據后,無論是買賣方還是經紀方都是愿意接受這個費用標準給付的,這樣就會減少了許多類似的糾紛;蛘呖梢砸跃娱g人向雙方提供信息、進行蹉商談判、促成簽訂合同、協(xié)助辦理交易、交易完成等作為各個階段性的標志,每達到一個階段即有一個明確的指引,即使最終該交易無法完成,居間人的居間活動費用仍是有法可依的。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平衡居間合同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以體現(xiàn)合同法的平等互利精神。
(七)進行行業(yè)協(xié)會立法促進房地產居間合同的發(fā)展
我國于1995年成立了中國房地產協(xié)會中介專業(yè)委員會,但立法上卻并沒有關于行業(yè)協(xié)會的任何規(guī)范。為了促進行業(yè)協(xié)會能依法行使管理職能,規(guī)范行業(yè)內的各種市場行為,行業(yè)協(xié)會需要立法,依法對行業(yè)進行協(xié)調和管理。美國行業(yè)協(xié)會的設立及制度值得我們國家借鑒。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分為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州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和區(qū)域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三個層次。其主要職責:一是在政治上,各層次的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要積極與政治家特別是各議會溝通,保證法律法規(guī)的合理性,維護經紀人的正當權益;二是在業(yè)務上,制定培訓計劃,編寫培訓教材,為會員提供培訓教育,特別是與計算機、現(xiàn)代科技相關的課程;三是根據聯(lián)邦法、州法律等制定具體的行業(yè)技術標準以及房地產經紀人必須遵守的職業(yè)道德準則。在我國,房地產協(xié)會也有不少專家、學者參與、交流,他們的學術貢獻、專業(yè)見解、行情分析無疑是一筆財富,如何利用這筆財富,把它與立法聯(lián)系起來運用是關鍵。此外,美國行業(yè)協(xié)會還有著一個重要任務:匯總各類房地產買賣信息,利用全國聯(lián)網先進技術,對信息的安全性、穩(wěn)定性進行實時監(jiān)控,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同時也避免地產中介公司的惡性競爭,而使他們能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②雖說目前,在我國實現(xiàn)信息的聯(lián)網的確有著相當大的困難,但美國的這種做法確實是一個行業(yè)監(jiān)管的好辦法,真正做到信息互通、交易互動,能刺激和帶動整個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fā)展。但問題是,國內還未有一個組織機構去完成這項工作,行業(yè)協(xié)會正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同樣,對市場的監(jiān)管和協(xié)調也需要這樣一個角色,只有在立法上顯現(xiàn)行業(yè)協(xié)會的重要地位、各種職能并賦予其相當?shù)男姓幜P權的話,一定會令房地產中介這個行業(yè)騰飛。
注釋:
、佟冻鍪巯愀圩≌飿I(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第2條.www.eaa.org.hk
、 陸克華、倪吉信編著:《美國房地產經紀人管理考察報告》,20xx年12期《中國房地產估價師》月刊
房地產合同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丙方(中介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辦法》以及天津市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xié)調,就房屋租賃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面積及附屬設施)租賃房屋座落于 市 區(qū) 道(路/街) 小區(qū) 棟(樓) 門 室;房屋權屬性質 ,所有權人 房型 ,建筑/計租面積 平方米,樓層 ,總層數(shù) 層,單雙氣 有線 ,雙水 .該房屋的附屬設施見本合同附件―――附屬設施清單。
第二條(租賃用途)該房屋僅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元)
租金按 結算,首付租金乙方于 交付給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時間為 。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保證金)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 元)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應在合同到期之日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 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2.在乙方承租期間,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含自然損耗),甲方負有修繕責任。甲方修繕房屋的,乙方應予以協(xié)助,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乙方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天內退還該房屋,同時沒收保證金。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②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損壞該房屋或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弁锨纷饨鸱e累計達十五日;
、芾迷摲课葸M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品;
2.該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支付以下費用:
。 )物業(yè)管理費、( )水電費、( )煤氣費、( )寬帶網絡費、( )暖氣費、( )有線電視費、其他費用 .
第八條(合同變更及解除)
1.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終止合同。租賃期間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 ;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回保證金。乙方退租時,留置不搬的家具雜物任由甲方處置。
2.租賃期滿后,若乙方要求續(xù)租,須提前 日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甲方若無答復,視為不同意續(xù)租,乙方應退還房屋;如甲方同意繼續(xù)租賃,則應續(xù)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租權。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賃物業(yè)被依法拆遷)導致該房屋銷毀或滅失而不能繼續(xù)租賃的,則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實際租期收取租金,保證金予以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中介費為 元人民幣(大寫: 元),
由 承擔并在簽訂本合同書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兩頁,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備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紀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狀況清單
房屋用途 總層數(shù) 樓層 房屋結構 朝向 總面積
裝修情況 防盜門 衛(wèi)視 其他(家具、電器)
水表數(shù) 電表數(shù) 暖氣 煤氣表數(shù)
鑰匙 把。
甲方確認:
確認日期:
乙方確認:
確認日期:
房地產合同9
委托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 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介紹給項目業(yè)主,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xié)助委托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xié)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項目業(yè)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xié)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 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yè)主與委托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 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托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fā)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托方與項目業(yè)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 誠信原則
1、如果委托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xié)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xié)商并簽訂合作協(xié)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托方以相關企業(yè)或在_________當?shù)爻闪⒌淖庸炯耙磺修D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項目的業(yè)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yè)主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xié)助委托方和本項目業(yè)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項目業(yè)主方達成協(xié)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托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托方發(fā)現(xiàn)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托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
本協(xié)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范圍):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類型):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產評估價值:____________人民幣 萬元整
權證編號: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shù)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fā)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并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后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xù)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續(xù)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xù),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qū)(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shù)牡谝皇芤嫒。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guī)定行使抵押權及采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占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xiàn)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fā)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并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占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征收的.有關稅費,并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fā)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xù),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guī)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系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應費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xiàn)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guī)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征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xiàn)。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后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xiàn)。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于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xù)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guī)定及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zhí)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展期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xié)議中未改修的繼續(xù)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方式發(fā)出的3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fā)出的1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而引發(fā)的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辦理。
若今后新頒布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guī)或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第十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shù)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簽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蓋章): 借款人(簽/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房地產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托方:___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廣告制作、達成如下制作協(xié)議:
制作項目
第二條、廣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制作要求: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要求乙方負責制作,安裝及審批等相應手續(xù)。
第七條、制作周期: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驗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條、該廣告工程總費用為:__________。
第九條、驗收:制作完畢、甲方應在三日內完成驗收、超過三日、視為驗收完畢。
第十條、付款方式:甲方應在合同簽約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一條、驗收完畢、甲方應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費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二條、違約:甲方在不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時、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直至付清合同的應付款項.延期時間超過15日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廣告的廣告發(fā)布,保留起訴權,直至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項要求按期制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約定制作時間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甲方有責任確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圖片等廣告內容負責、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詳細條款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廣告內容審查說明)、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凡涉及如下產品類別:農藥、圖書或期刊、化妝品、食品、保健補品、醫(yī)療器械、醫(yī)療、房地產、專利、獸藥的、甲方須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和審批證明。
第十五條、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樣、圖案負責做好材料采購及設備進場、保質保量、按合約期限按時完工交付使用。辦理工程結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驗收。
其他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作均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雙方應共同保存廣告合同、設計樣稿、宣傳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條、經過雙方協(xié)商、增加的其他未盡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房地產合同12
甲方(出租方):_____
立契約人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區(qū)_____路(街)_____房屋
(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本契約附件一(略)。乙方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日內交付給甲方。
付款方式:_____。
第三條 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為_____用房使用。
第五條 房地產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_____個月通知乙方。
第六條 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xié)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xù)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_____個月與甲方協(xié)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第七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規(guī)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guī)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_____‰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第八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要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
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契約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份。契約副本_____份,送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合同13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
一、 總則
甲方以下表所列房地產設定抵押權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履行債務的擔保。
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房地產狀況
座落______ 區(qū)(市)縣_____鎮(zhèn)_____路(街、巷)____號附____號
所有權人
共有人
抵押期限________ 抵押期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幢號 房號 建筑結構 建筑層次 建筑面積 房屋用途 房屋所有權
證 號 土地使用權
面 積 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抵押物現(xiàn)值 大寫: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整
備 注
三、貸款金額和期限
1、貸款金額( )幣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元整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貸款期限:___________ 貸款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權利義務
1、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
2、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拆除、改建。
抵押物發(fā)生遺贈的,受遺贈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抵押物發(fā)生毀損(自然耗損除外),甲方應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盡可能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抵押物因甲方過失而貶值以致明顯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4、債務人未依合同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申請?zhí)幏值盅旱姆康禺a。
五、抵押物的拆遷
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甲方能提供其他抵押物的,雙方應依法解除原抵押關系,并重新簽訂抵押合同;若甲方不能提供其他抵押物,債務又不能提前清償?shù),在房屋拆遷時甲方只能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獲得補償,維持原有的抵押關系。雙方持原抵押合同及房屋拆遷補償協(xié)議到合同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六、違約責任
1、抵押合同一經成立,當事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應當賠償。
2、若甲方隱瞞事實真相,采取欺騙手段蒙混登記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抵押物全部或部分滅失、價值毀損,甲方應及時告知有關當事人,在取得有關主管部門證明后,可免除抵押人向抵押人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的責任,但不能免除向乙方履行債務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的辦法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則
1、 本合同經甲方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雙方各執(zhí)壹份,房地產登記機關存壹份。
3、 附件
① 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 借款合同 ③___________________
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
登記機關意見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簽章)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14
甲方(當戶):
乙方(典當行):
甲、乙雙方根據物權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規(guī)章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甲方愿意以房地產(當物)抵押出當,乙方接受并提供相應的當金。星當票的格式限制,為明確典當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典當雙方的合同權益,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執(zhí)行。
第一條 當物、當金及用途
1、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擁有并有處分權的房產及所屬土地使用權作為當物乙方抵押出當。經乙方同意后,雙方即對本次房地產抵押辦理抵押登記。
2、甲方所提供的抵押擔保房地產(當物):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當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如無特殊說明,本合同所稱“房屋”或“當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內容。
3、經雙方協(xié)商上述房屋的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
4、本次當金用于: 。
第二條 典當期限
1、本合同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考慮雙方在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時間因素,起止日期以乙方支付當金之日,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約定確認。
2、典當期內或典當期限屆滿5日內,甲方不能贖當,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二小項執(zhí)行。
第三條 典當綜合費率、利率和息費計算
1、按《典當管理辦法》規(guī)定,房地產抵押典當當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2.7%,本合同項下當金的月綜合費率確定為當金金額2.7%,綜合費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當金時即應交付。
2、本合同項下當金的月利率為3‰.
3、為方便息、費計算,按銀行通常的劃算方式,日綜合費率=月綜合費率/30,日利率=月利率/30。
4、本合同項下典當逾期的綜合費,按典當管理辦法規(guī)定上限按日計算,同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銀行逾期貸款罰息水平給予罰息。
5、當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6、經雙方協(xié)商,甲方提前贖當?shù),按合同約定的綜合費率、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綜合費和利息,多收的綜合費即時返還。
第四條 典當當金支付
甲方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本合同項下典當有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手續(xù),雙方簽章后,乙方應支付當金。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當金本息、綜合費,逾期的當金、利息和有關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當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贖當、續(xù)當和絕當
1、甲方按期償還當金本息,支付完所有相應費用,全部履行合同各項條款,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即時辦理贖回手續(xù),交還甲方提供的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協(xié)助甲方辦理登記注銷事宜。
2、本合同典當期屆滿,甲方不能贖當,應在典當期間或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續(xù)當申請,經乙方同意續(xù)當后,甲方應當結清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典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當期綜合費后方可辦理續(xù)當。雙方另行簽署《續(xù)當憑證》,續(xù)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xù)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xù)當期限滿日算起,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xù)當期間繼續(xù)有效。
3、典當期限屆滿后5日內,甲方贖當?shù),除應向乙方交付當期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率外,還應按當金的1.5%/日補交當金逾期利息和有關費用。典當期限屆滿后逾期5日不贖當,又不辦贖當手續(xù)的,視為甲方自愿放棄回贖權,即為絕當。
第七條 絕當物處理
甲方應自絕當之日(即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第6日)起10日內將絕當房屋交給乙方處理,若屆時不移交,乙方將向甲方發(fā)出定期移交的書面通知。期限屆滿未能移交的,乙方有權申請公證處對該絕當房屋屆時的狀況作證據保全,并依法對該絕當房屋進行清場并委托有關拍賣機構公開拍賣,拍賣所得款項優(yōu)先償還當金本息、綜合費用、逾期的當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發(fā)生的費用,剩余部分款項返還甲方。拍賣所得不足清償上述項目的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有關拍賣手續(xù)甲方在此同意均委托乙方代為辦理。絕當物在本合同第一條中當金不足3萬元的,乙方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第八條 甲方保證與承諾
1、甲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房地產的完全、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權處分者,本合同項下典當?shù)姆康禺a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已對本合同項下典當房地產的瑕疵作了充分合理書面說明,且已經乙方認可并書面簽收。
4、本合同項下的典當房地產未發(fā)生被查封、扣押、監(jiān)督和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等情況,且未被公示列入征用、拆遷范圍。
5、本合同項下的典當房地產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且已經乙方認可并書面簽收。
第九條 乙方保證與承諾
1、乙方是經有權部門批準,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典當經營的合法企業(yè),能夠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保證在雙方辦妥相關手續(xù)、簽發(fā)當票后,按雙方約定向甲方支付當金。
3、在甲方按期償還當金本息,全部履行合同所有條款后,乙方應將所有房地產抵押他項權證歸還甲方,注銷抵押登記。
第十條 抵押物和抵押權屬憑證的占管
抵押權存續(xù)期間,若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在5日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所認可的其他擔保。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擔保支出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抵押物他項權證由乙方占管,乙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他項權證。
第十一條 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權存續(xù)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金額、保險范圍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限不短于債務履行期限加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綜合費和利息。保險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且保險單應當注明乙方為抵押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乙方有權直接以保險賠償金受償或提前受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
第十二條 第三人損害賠償
若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存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對上述損害賠償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并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
2、經乙方書面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若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爭議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未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的簽字即可)之日起有效。若抵押房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簽約前,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存檔一份,需要公證的公證處存檔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六條 涉及本合同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得到對方的確認后,變更事項方才生效。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通知無法送達對方的,由負有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房地產合同15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事項。
【居間出售】【居間購置】【居間出租】【居間承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見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和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其他代辦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甲、乙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對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個房地產經紀事項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房地產租賃】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代辦服務費】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中介費、代辦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結算方法如下: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征得對方同意后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乙方在委托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內容、條件、要求的.;
3、本合同簽約生效后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及時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網絡平臺上網掛牌且經甲方投訴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機會,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甲方虛假委托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約的;
2、甲方在委托期間,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屆滿之后二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中途毀約,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條乙方對于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雙方或一方可向相關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決:
1、向【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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