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施工承包合同模板九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xx藥業(yè)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公司樓頂在使用期間出現滲水問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屋頂滲水及隔熱以及外墻壁剝落進行維修,經雙方協(xié)商,協(xié)議如下:
1、維修時間: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維修地點:
3、負責維修單位:
4、維修方案須甲方確認,并且乙方應在維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5、維修以及維修質量的監(jiān)督:對于涉及到該房屋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甲方必定期須派人到現場予以質量監(jiān)督和協(xié)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間,施工方有責任對施工時的人員安全負責。
6、房屋維修期的'注意事項: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維修之后的房屋質量的驗收和審核:由雙方事先約定(以解決漏水為主)或者以相關行業(yè)標準為驗收標準。
8、在維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都由甲方負責予以負擔。
9、根據雙方的協(xié)商,本次維修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實施。
10、本工程維修發(fā)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153000元(大寫十五萬叁千元整),關于費用的支付:無論采取以上任何一種合作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場之后付本次維修費用的50%,在維修結束后付45%,余下5%保修期滿后甲方在行支付。
11、本房屋漏水維修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2、關于保修:保修期60天,自維修結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發(fā)生問題時乙方應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關措施。
1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甲方公章
已方公章
經辦人(簽名)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2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婁底市漣鑫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建設的“漣鑫佳苑”小區(qū)塑鋼窗工程。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合同法》、《建筑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簽訂本合同,望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漣鑫佳苑小區(qū) 號樓塑鋼窗工程;
2、工程地點:瀟湘學院西側、婁漣公路北側;
3、建筑面積及計算方式:以現場實際制作安裝的塑鋼窗面積核定為準。
二、承包方式:大包干包工包料,包搬運輸,包清理,包驗收合格。
1、選用湖南長沙“五強”型材品牌塑鋼材料系列型號,全部為75系列型材單玻璃塑鋼窗。單玻璃窗選用75系列型材。
2、玻璃選用洛陽生產的4mm浮發(fā)綠玻,外面用綠玻,內面用白玻,厚度誤差不能超過±0.02mm。
三、承包價格:
1、75系列單玻璃塑鋼窗 (包含紗窗,不包含稅費和襯鋼)。
2、以上價格不管材料是漲是跌都不做任何調整。
四、工期要求:
1、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量好尺寸為準,根據甲方技術人員現場交底安排定好窗子大小、高低為準進行制作安裝。
2、施工程序,乙方應并清理、丈量、校對窗洞尺寸,必須用叁個頭以上的焊塑機施工制作,安裝外框前乙方必須保護好窗子每個部位,下滑、邊封、中封等都必須粘貼新型保護膠帶,窗與墻空隙用膨脹劑填滿空隙,以防漏水,下滑朝外方向設置多個排水孔避免積水倒流(空隙不超出1公分)。
3、制作方法,根據工程施工圖紙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門窗圖集施工制作安裝。
4、乙方必須緊密配合甲方項目土建工程進行安裝外框,若耽誤和延長時間所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按每天罰款總工程款的0.1‰。
五、質量要求:
1、乙方已提供樣品窗“五強”型材75系列單玻璃窗,安裝完工后按樣品窗驗收合格為標準,如出現主要材料和其它輔材、配件與樣品窗不符,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和不付工程款,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叁天內自行退出工地,塑鋼窗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定合格標準,并且通過質監(jiān)、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否則乙方視無償返工到合格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必須提交主要的質量保證書,合格證等有關資料給甲方及有關單位驗收備案。
六、安全責任: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必須在漣鑫佳苑項目經理部
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外架作業(yè)時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事先檢查甲方提供的腳手架和安全網是否完好,安全操作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章制度及程序進行,否則發(fā)生的一切傷、殘、病、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概由乙方全部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雙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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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情況技術交底。
2、組織現場質檢人員對施工過程進行質量監(jiān)控。
3、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協(xié)調工作及安全事故隱患。
4、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如電、支架拆除等)。
(二)乙方責任
1、按時間要求,組織施工人員進場施工,確保工程按時完成。
2、安排有經驗的施工技術人員進場施工,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門窗安裝規(guī)范》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因工程質量不好造成損失,壹年內由乙方免費保修。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本工程分包、轉包,否則后果自負。
4、嚴格按照安全施工有關規(guī)定組織施工,確保施工安全必須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確保無任何人身安全、人身事故發(fā)生。
5、施工過程中要愛護甲方的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加倍賠償。
八、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由乙方施工,安裝完兩層以下外框甲方及時退還履約保證金,外框全部裝完后甲方需要向乙方付總工程
款的30%,乙方安裝完一半以上內扇由甲方向乙方再付總工程款的30%,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再付總工程款的35%,余留5%作為質保金,經甲方及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后沒有質量問題,壹年后付清。
九、履約保證金:為保證本工程順利進行,乙方按雙方約定交納履約保證壹萬元(¥:10000元)但不計利息。
十、違約責任: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總工程款的10%賠償另一方。
十一、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余款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20xx年10月15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3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并結合本工程實際簽訂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 程 概 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結構類型:
4.承包范圍:
5.承包方式:
6.甲方駐施工現場代表:
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
第二部分 工 期
1.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按甲方安排工期執(zhí)行
2.乙方應按暫定開工日期組織施工,如不能按時開工應在開工日期五天前,向甲代表提出書面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3.甲方代表因故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應在提出書面要求后24小時內提出停工后對工程的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書面要求停止施工,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經甲方代表批準簽字后,繼續(xù)施工。
4.甲方代表不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
5.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6.在施工過程中,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代表應當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由于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施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處以罰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三部分 質 量
1.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合 格
2.乙方應認真按照規(guī)范、標準、設計要求及各項交底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驗收,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3.如經甲方檢查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認真返工,并承擔返工費用;非乙方原因導致返工,由甲方承擔有關費用。
4.凡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經乙方自檢達到合同要求后,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經甲方有關人員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并簽字認可后,乙方方可繼續(xù)施工。
5.乙方應做好自身的成品保護工作,承擔因成品保護不利而造成的`損失,并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發(fā)現人為破壞或施工相互配合中成品損壞,應及時向甲方匯報。
6.竣工工程質量經驗收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提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直到符合合同要求并承擔返工修改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五部分 材 料 供 應
甲方應及時保質保量組織材料進場,以保證施工進度,否則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部分 勞保基金及稅金
1.勞;鹩杉追桨匆(guī)定向所在地行業(yè)統(tǒng)籌機構繳納,乙方不再向甲方計取。
2.稅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部分 對勞務隊的管理
1.乙方應保證進場人員的整體管理水平和勞務素質。
2.乙方進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附帶上崗證,由甲方留存復印件。
3.乙方應自行辦理與自身相關的社會手續(xù)并按照公司規(guī)定承擔相應費用。
第八部分 勞動力安排
1.乙方應按甲方的進度計劃及質量要求保證施工人員的數量及技術構成,隨時接受甲方的核查和監(jiān)督。
2.如發(fā)生勞動力不足或暫離現象,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和有關支出。
第九部分 獎 罰 條 款
1.材料領用以甲方工長開具的限額領料卡為依據,乙方應注意節(jié)約材料,如有浪費,按浪費材料總值的100%進行賠償。
2.乙方對甲方材料包裝品的回收,甲方以回收品價值的進行獎勵。
第十部分 工程結算與價款支付
1.工程結算:
、、
②、
、、
、、
2.價款支付方式:每月支付進度款的80%,完工驗收合格后除保修金外,一次付清。
3.保修金比例:工程結算額5%,一年后付清。
第十一部分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生效。
2.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提出終止合同。
(1)乙方有嚴重損害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為發(fā)生。
(2)未完成甲方進度計劃,并無具體改進措施。
(3)發(fā)生質量問題,對甲方責令不予改正,私自修補造成不良影響的。
(4)未按安全規(guī)章生產,整改后不能達到要求的。
第十二部分,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zhí)行。
2.如發(fā)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先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由仲裁做出最終裁定。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fā)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qū),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guī)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但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由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裝修施工協(xié)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5.3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fā)包人工作
8.1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發(fā)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2.2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fā)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xié)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fā)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fā)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fā)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fā)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fā)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7.6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fā)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guī)模時,發(fā)包人應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fā)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33.3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fā)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fā)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fā)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fā)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guī)定,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fā)包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fā)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guī)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fā)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fā)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fā)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發(fā)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fā)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xù)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fā)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fā)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fā)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fā)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fā)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fā)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fā)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施工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甲方同意將以下工程項目的樁基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綜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范圍與工程量:
1、工程范圍:
2、工程量:根據地質資料和設計圖紙,暫定樁長為米,樁位個。
產品規(guī)格 PHC400*95 AB型 約 米。
第四條、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該工程。
第五條、單價與結算方式:
1、單價:PHC400*95 AB型 管樁包工包料單價 元/米;樁基礎工程造價暫定為 元( 元)
2、結算方式:按實際施工的工程量為結算依據,超出設計標高部分1米部分工程量由甲方承擔,超出設計標高1米以上部分工程量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付款方式:
第七條、工程期限:
1、經雙方協(xié)定:工期為二0xx年x月x日至二0xx年x月x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簽證延期),影響工程進度的經甲、乙雙方商定,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八條、甲乙雙方主要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辦理全項工程規(guī)劃報建手續(xù)及施工臨時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續(xù)。
2、供本工程的基礎設計圖紙(一式三份)、地質鉆探資料、水準點場地的規(guī)劃標志、軸線定位等施工依據(一式一套),并協(xié)助乙方作好軸線復檢。場地基線移交以及開工日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負責辦理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清除地上、地下、高空障礙物等,達到樁基施工條件;樁基施工的水費、電費均由甲方承擔。
4、協(xié)商處理施工現場及周圍地下管線,舊基礎和臨近建筑物的保護,確認工期順延簽證及所增加按實發(fā)生的.費用。
5、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現場監(jiān)理、簽證及工地協(xié)調工作。
二、 乙方責任
1、按軸線定好樁位,確定施工順序,保證樁位準確。
2、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總負責人
3、聽從甲方及有關人員的指揮,做好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
4、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的竣工資料(一式份)。
第九條、竣工驗收和結算:
1、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后十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三天內不予簽章,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批準,即辦理竣工結算手續(xù)。
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還應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書,甲方自收到工程結算書起十天內將結算書審核簽收完畢。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將結算審核簽收完畢或在簽審后五天內不支付工程結算款,則甲方應支付乙方簽收工程結算書欠款總額的每天0.1的罰金。
4、乙方未按時竣工,每延長一天按該工程總額的0.1收取罰金。如驗收達不到質量要求,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fā)生糾紛,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或者協(xié)調解決,協(xié)商協(xié)調不成的,依法向沈陽市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終止。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6
發(fā)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本工程安全、優(yōu)質、高速、低耗、順利地按建設方合同工期提前完成施工任務,雙方依照有關建筑工程承包條款和《經濟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本著公平、公正、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株洲環(huán)洲鼎盛服飾城鋼筋制安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各項條款。
一、 承包范圍:
甲方將株洲環(huán)洲鼎盛服飾城鋼筋制安分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二、 承包方式、單價及內容:
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 承包單價:按建筑面積22.2元/m2計算。
3. 承包內容:按照施工圖及設計變更,包安全、包質量、包機械、包文明施工、包設備、場內材料運轉,一次性包干、不存在另外簽補計時工。塔吊、施工電梯由甲方負責,吊料和其他一切機械及加班自用的照明等均由乙方負責。
三、 質量技術及要求: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國家現行施工規(guī)范及驗收標準驗收,為保證達到優(yōu)質工程,各工程、土建與水、電要相互配合,各道工序嚴把安全、質量關,將安全質量放第一位。
四、 安全:
1. 安全防范是本工程的重中之重,乙方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項目部規(guī)定,做好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發(fā)生。
2. 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的在外)乙方負責購買班組人員的個人保險。
五、 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是安全的保證,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及進場材料必須碼堆整齊,用材必須合理,保證先計劃后使用的原則,不準大材小用、長材短用及亂拿亂配,不準用電燒水、做飯。如經發(fā)現,每次罰款200元。
六、 工期:
工期自20xx年3月開工,至20xx年8月30日封頂工程主體驗收。
七、 進度要求:
20xx年3月完成1層、4月完成3層、5月完成 4層、6月完成4層、7月完成5層、8月完成 5層。
八、 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至第十八層為第一次付款時間,按已完成工程的70%付款,從第十九層起至主體工程封頂驗收,按已完成工程的70%付款,本工程磚砌體完工后再結付20%。余款(10%)在本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壹個月內付清。
九、 甲方權力及義務:
1. 及時提供圖紙及設計變更和技術交底。
2. 保證材料供應、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
3. 不得無理安排及違章指揮。
4. 甲方對乙方未能達到質量進度要求及違反合同條款,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將乙方清退。
十、 乙方權力及義務:
1. 遵守建設方及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指揮、安排、監(jiān)督。
2. 不得違章操作及損壞工程成品,不得有任何偷盜行為,如有偷盜行為加倍處罰。
3. 甲方付給乙方的工資,乙方應保證發(fā)放到民工手中。
4. 乙方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達不到驗收標準而造成返工,浪費的材料、人工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5. 乙方必須提供勞務人員的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證等給甲方辦理有關手續(xù)。
6. 乙方施工班組長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有急事必須事先請假,否則按不到崗位時間諸計算每人每天扣罰金200元。
7. 本工逢年過節(jié)以及雙搶均不停工,否則按缺崗人數計算每人每天扣罰金150元。
8. 乙方必須搞好生產、生活的公共環(huán)境和個人衛(wèi)生,如發(fā)生有違反公共道德、破壞公共環(huán)境衛(wèi)生和不文明的行為,每次扣罰金150元作衛(wèi)生費。
十一、 其他事項:
1. 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報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按總價的5%罰款。
2. 甲方負責安排住宿。
十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皮條孫西小孫莊(工程)建筑施工承包事宜協(xié)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皮條孫西小孫莊舊村改造。
工程地點:皮條孫西小孫莊。
承包形式:木工大包。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甲方將皮條孫西小孫莊舊村改造新農村工程,約______㎡,以_______元/㎡人民幣的造價,約計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發(fā)包給乙方承建。
第三條 工程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20xx年_____ 月____日,總日歷天數________天。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tǒng)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現化驗的控制、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yè)主、監(jiān)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系,協(xié)調現場工作關系。
3、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4、統(tǒng)籌安排、協(xié)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電等。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遵守甲方企業(yè)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施工承包合同 篇8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公司項目經理部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砼工程承包班組
甲方承建的______市住宅局______村______號地塊±0.000以下砼單項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發(fā)包給乙方采用包工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xié)助及分工負責等原則,根據本工程的情況,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工程內容:
按______村______號地塊地塊整套施工圖紙中基礎分部±0.000以下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單的所有砼工程項目。
1) 工作范圍包括:小面積的現澆砼構件、陽臺欄板、構造柱和圈梁等各種小型構件。
2) 工作內容包括:接砼管、濕潤模板、補模板縫、操作面模板鋪設、下料、砼面找平、振搗及清理落地砼等全部操作過程(不包括墻、柱、板接頭砼鑿毛和砼養(yǎng)護)。做到工完場清,即出料口的整理及道路的清理清掃。
二、承包造價:
1) 按現場實際發(fā)生的砼量計算,每立方______元(該承包單價已含乙方管理費及各類補貼費用在內),F場計時工每工日為______元。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組織領導:
1) 甲、乙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動、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2) 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政治素質及身體、技術素質,嚴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種必須持有上崗證、操作證。經批準進場的工人須持有效證件。進場時,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張,并附花名冊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人員,以保證本組技術實力和隊伍的穩(wěn)定性。
3)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tǒng)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如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紀律。
4) 合同期內,未經雙方商妥并正式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乙方不得單方撤離施工隊伍,否則,因此而導致施工現場生產停頓、延誤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單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凍結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 提供乙方進場人員的生活住宿條件,負責申報臨時戶口。
2) 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指揮、監(jiān)督與管理。
3) 提供施工必要的機械設備,負責機械的一次性調試運轉(以后由乙方負責),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備。
4) 保證材料供應(商品砼運至現場______米內,但不提供塔吊運輸),如確因種種原因供應不足時,甲方應及時安排其它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配。
2、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遵守執(zhí)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guī)范》。尊重和服從建設、臨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與指揮,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yōu)良等級以上。
2) 嚴格本班組自身的安全生產教育。每個工人入場時,都必須認真學習、遵守執(zhí)行經理部制訂的《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擔凡是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責任。
3) 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并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與建設、監(jiān)理單位、甲方及其他班組間的關系。必須要求每一個工人遵守紀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違反,乙方要承擔責任。
4) 絕對服從甲方的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必須在操作作業(yè)現場,未經經理同意不準離開工地。應保證足夠的施工力量,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負責組織工人進退場,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5) 嚴格按照甲方規(guī)定的'配合比合下料,不造成人為的浪費。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盡量回收,做到工完場清,不準從樓層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 愛惜甲方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承擔本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的維護與保管。機械(攪拌機、砂漿機及振動器等)要固定專人負責操作,避免人為的機械操損傷。違章操作致使機械設備和工具損壞的,其維修費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嚴格履行材物領(借)用手續(xù),工完退回。
7) 負責澆搗砼的車路、架子(除鋼筋外)的鋪(搭)設。每次搗完砼時,必須即時把攪拌機、振動器、提升架、斗車及做車路的模板等機械工具清洗干凈。
8) 嚴格按照要求澆搗砼,砼表面無蜂窩、麻面,確保砼質量;保持場面干凈清潔。
9) 違章操作致使砼脹模超過允許偏差值,乙方應在拆模后立即負責鑿平。避免影響下道工序的施工。
10) 砼工種所需的工、護具及勞保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負責。
1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zhí)行以上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否則,甲方有權逐項予以罰款處理,所罰款項在結算款中一次扣除,情節(jié)嚴重者則予清除離廠。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以及建設、監(jiān)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設計和管理指揮原因造成損失,所有經濟全部由甲方負責;由于操作者盲目蠻干、圖速度、不按規(guī)范規(guī)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工期:
根據項目經理部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的時間、期限,保證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
七、付款方法:
1) 為保持施工生產的穩(wěn)定、連續(xù)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進度支付給______%的工款,基礎工程完工且驗收通過后,十天內結算并付清所有工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證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違反國家有關法規(guī)而退場,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 結算程序:每月底結算當月______-______日(______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據主管工長簽證的分項工程驗收單、現場質檢證質量等級、下道工序工長簽字接收,經項目經理審核,報公司預算部結算核定,總經理簽字同意后,財務部在下月______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它:
1) 由甲方違章指揮或強命工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造成終身致殘的,視程度予以賠償,但最高幅度賠償為一次性______萬元封頂。
2) 由于他人違章作業(yè)而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肇事者負責。甲方負責追查傷者費用暫由甲方支付。
3) 凡操作者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工地有關規(guī)定所造成的傷害,其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4) 傷者費用在______元以內,不管何種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十、甲方對以上各條款負有解釋權。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zhí)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時失效。
發(fā)包方(甲方):公司項目經理部 承包方(乙方):砼工程承包班組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施工承包合同 篇9
發(fā)包方:
承包方:
甲方現將XX市XX縣XX鎮(zhèn)XX區(qū)域附近煤礦路面工程中的部分毛石擋土墻、下水道窨井(或檢修孔)的襯砌及其他局部修筑工程以包工包料(不含毛石料的采集)的形式分包給乙方。雙方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協(xié)商如下:
1、凡乙方在約定范圍內所需的襯砌或修筑用砂子、水泥由乙方采購,甲方在約1500米距離內就近向乙方提供適合砌筑用毛石并負責裝載。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須的施工用場地及水、電等。
2、乙方自行組織車隊將適合施工用石料運送到各自的施工段面。甲方若須乙方協(xié)助放炮,其炮工價格應參照目前本地市場價格另行商議。
3、須襯砌各坡面及基坑的土方挖掘與清理由甲方依次完成,乙方嚴格按甲方的定位要求放線、施工,確保襯砌質量。
4、乙方采購的水泥標號為500#、砂漿達到5MPa、按要求配備pvc排水孔管材。
5、乙方在施工中嚴格按甲方要求控制擋土墻及修筑物內外形狀的長、寬、高尺寸,積極配合甲方技術的統(tǒng)一管理,認真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所完成的合同以外工程量由甲方現場簽證有效。乙方工程完成后由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后簽發(fā)驗收合格證明。
7、乙方員工遵紀守法。在施工中切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與當地居民保持良好關系。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安全隱患應積極排除,若拒不聽從甲方的安全指令與訓誡所帶來的'安全事故,將受到有關部門的相應處罰。
8、甲方分包給乙方的毛石擋土墻施工單價為145元/立方米;窨井或檢查孔的毛石砌筑體單價為200元/立方米,底部墊層另計。施工中,乙方每完成20xx立方米的毛石擋土墻,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該部分工程款總額的90%,依此類推,至工程驗收合格后兩季度內付清余款。窨井(或檢查孔)砌筑部分、簽證部分及其他修筑部分的工程款由甲方向乙方依照實際施工進度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另行支付。
9、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結清之日止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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