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中國封建官制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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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秦統(tǒng)一六國到戰(zhàn)爭,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最基本的政治體制就是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
關鍵詞:專制;官制;演變;集權
一、秦、漢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
秦王贏政統(tǒng)一六國,認為自己德高三皇,功過五帝,王的稱號不能顯示其至高無上的權勢和地位,便把古代傳說中的三皇五帝合二為一,號稱皇帝,自稱始皇帝,希望子孫二世、三世乃至千萬世地傳承,永掌政權。自此,皇帝成為封建國家最高統(tǒng)治者的稱號,為歷代王朝所沿用。秦始皇在戰(zhàn)國官制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套以皇權為中心的中央政權組織。在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全國政務、軍事和監(jiān)察。三公中,丞相官位最高,尊稱為相國,通稱為宰相。三公之下設有九卿,分掌國家的各項具體事務。秦始皇設立的“三公九卿”制度,為建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制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對以后歷代封建王朝政治制度有深遠的影響。
秦始皇將戰(zhàn)國時的郡縣制推行到全國,分為三十六郡,秦末增至四十余郡。郡設郡守,掌管全郡政務?仍O若干縣,萬戶以上設縣令,不足萬戶設縣長?な亍⒖h令、縣長都由皇帝直接任命?h以下是鄉(xiāng)、里基層行政機構,。這一制度,基本上被后來的封建統(tǒng)治者繼承下來。
漢承秦制,但有所損益。西漢初年,丞相位高權重。漢武帝時,為了加強皇權,限制相權,提拔了一批中下層官員,作為高級侍從和助手,替他出謀劃策,發(fā)號施令。西漢初年,地方行政機構,除沿襲秦朝的郡縣制度外,還分封諸侯王,形成郡國交錯的局面。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部(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監(jiān)察所屬郡國。東漢光武帝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削弱三公勢力,擴大尚書臺的權力,尚書臺成了皇帝發(fā)號施令的執(zhí)行機構;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統(tǒng)治,把刺史固定為州一級的地方長官。刺史處理地方政務,直接上奏皇帝。
二、隋唐宋元的官制演變
隋統(tǒng)一后,重新整頓官制,在中央實行三省六部制。尚書、門下、內史三省職同秦漢時的丞相。六部尚書分掌全國政務。唐朝沿襲隋制,不過,六部的名稱有所改變,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唐初,三省的長官中書令、侍中、左右仆射都是宰相,他們在一起共議國事,議事的地方叫政事堂。皇帝擔心大權旁落,往往指定品級較低的官員加上“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名號參加政事堂會議。三省互相牽制和監(jiān)督,削弱了相權,保證了皇權的獨尊。隋唐時期確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制,這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創(chuàng)造,此后歷代基本沿襲這種制度。
宋初,設立中書門下作為最高行政機構,最高長官行使宰相職權。為制約宰相,后來又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和財權。這樣就削弱了宰相的職權,皇帝得以總攬大權。隋、唐、宋的地方官制大致和漢相同。公元583年,隋文帝廢去了郡這一級,改為州、縣兩級制。唐朝仍實行州、縣兩級制。睿宗時,于邊境重要地區(qū)始設節(jié)度使,以后逐漸推廣!鞍彩分畞y”后,內地也多設節(jié)度使,于是形成了藩政割據(jù)的局面,嚴重削弱了中央集權。宋代的基層組織是縣,縣的首長稱“知縣”,縣以上有州郡,長官稱“知州”。為了加強中央集權,不久,又把州郡的兵權,財權和司法權都收歸朝廷,還規(guī)定州郡長官由文臣擔任,同時設“通判”負責監(jiān)督,使其互相牽制。
元代設中書省,替代前代的三省,長官為中書令,行使宰相職權;樞密院掌管軍事;御史臺負責監(jiān)察,在地方上設立“行中書省”,簡稱“行省”。行中書省各設丞相一人,掌管全省軍政大事。行省下設路、府、州、縣。行省制的確立,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國家的統(tǒng)一。這是我國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變革,是中國省制的開端。
三、明清君主專制的加強
明初沿襲元朝制度,在中央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總理朝政。但明太祖對丞相的使用一開始就存有戒心。他認為這種制度妨礙了皇權的高度集中,會導致社會動蕩。1380年,明太祖裁撤中書省,宣布此后不許再設丞相,至此,秦以來一直實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廢除,君主專制制度進一步加強。
明成祖時,閣臣可參與機務。后來,內閣逐漸成了專設衙門,閣臣的權力也在六部之上,內閣首領儼然成為宰相。明朝還實行特務統(tǒng)治,明太祖讓侍衛(wèi)皇帝的親軍錦衣衛(wèi),兼管偵察、逮捕和審訊人民的反抗活動,以及官吏的不軌行為,有自己的監(jiān)獄,可以杖殺大臣。明成祖時,又設了新的特務的機構東廠、西廠。廠衛(wèi)的設立,是封建君主專制高度發(fā)展的產(chǎn)物,它的出現(xiàn),大大加強了君權。
1376年,明太祖廢除總攬地方軍政大權的行中書省,設立布政司、都指揮司、按察司分管地方的行政、軍政和監(jiān)察。三司平行,互不統(tǒng)屬,這樣,地方權力就集中到了中央。
清代中央政權機構多仿明代,但又有自己的特點。
(1)內閣與六部皆沿于明而不同于明。明一官一職,清則有一漢官必有一滿官。
(2)議政王大臣會議和軍機處,這是清朝特設的權力機構。清初凡軍國大政,皆交議政王大臣會議決定,其成員皆由滿族貴族組成,漢人不得參與。議政王大臣會議決定的事,連皇帝也難以更改,皇權受到很大限制?滴跤H政后,為擴大皇權,在宮內設南書房,皇帝諭旨多命南書房翰林撰擬,從而削弱了內閣和議政大臣會議的權力。雍正帝時設軍機處,取代議政王大臣會議。軍機處的設立,進一步加強了君主專制制度。
(3)理藩院,這是清代創(chuàng)設的一個專門管理邊疆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事務的中央機構。它的設立,說明清廷十分注意對少數(shù)民族的政策,在加強和鞏固我國統(tǒng)一的多民族國家上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4)內務府,清朝特設專管宮廷事務的機構,長官稱總管大臣,由滿貴族王公大臣擔任。設此機構的目的在于防范太監(jiān)竊權亂政。清代地方行政機構分為省、道、府、縣四級。省級最高官員是總督和巡撫,掌握一省或數(shù)省的軍政大權。道設道員,府設知府一人,縣設知縣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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